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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为什么被查:住人和经营不能在同一栋里的那条线

楼下开店、楼上住人,或者前店后宅、仓库里搭个铺——这类被统称为「三合一」「多合一」的场所,在消防法上的落点是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违反的后果在第六十一条——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需要先说明:消防法条文里没有「九小场所」「三合一」这两个词,它们是规范性文件中的概念,本文按消防法条文的适用关系讲清。

法条深读 #消防法19条#消防法61条#消防法23条 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