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和律师见证有什么区别:该公证的省不得,省下的钱往往不够补一次翻脸
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证明文书,法律直接给它证据效力和执行效力;律师见证只是律师以事务所名义作的事实见证,性质接近证人证言,拦不住对方翻脸,也过不了只认公证书的窗口。真正非公证不可的场合很少,但都集中在不动产、涉外和强制执行三处。
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证明文书,法律直接给它证据效力和执行效力;律师见证只是律师以事务所名义作的事实见证,性质接近证人证言,拦不住对方翻脸,也过不了只认公证书的窗口。真正非公证不可的场合很少,但都集中在不动产、涉外和强制执行三处。
《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享有优先效力了——多份遗嘱内容冲突,一律以最后立的为准,公证过的也一样会被后立的自书遗嘱推翻。但公证遗嘱仍有明显优势:形式规范、不易被质疑、办理人当场接受询问。真正决定遗嘱有效的不是「公证不公证」,而是每一步形式要件有没有做全。
保证人和见证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身份:保证人要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承担保证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款事实、不承担债务。借条上怎么签字,直接决定一个人是「担保」还是「见证」;没写清楚保证方式的,按一般保证处理。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自己的身份。
打印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了四个要件: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法定遗嘱形式,见证人资格(第1140条)是最容易踩的坑,差一点就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差别极大:担保人(保证人)要替人还钱,见证人只是证明"这事我看见了",不承担还款责任。判断标准不是称谓,而是签名时的真实意思——签在"担保人"处、写明"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很难辩成见证人。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缺任何一项都可能被认定无效。用电脑打印后只签名,不属于自书遗嘱,需按打印遗嘱的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