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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菜市场 共 2 篇

菜市场买到问题食品:摊位跑了找市场赔不赔、开办者担什么责

菜市场买到问题食品,能找的不止摊主。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有四件法定义务:审查入场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没做到,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连带不是当然成立,要过「未履行义务—权益受损—两者关联」三道门,消费者举证极难,更实用的是消保法第四十三条的柜台出租者责任,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租赁期满向集市主办者索赔」。赔偿上,食品安全法给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欺诈另走三倍、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两者不叠加。缺斤少两原则上是计量违法,只有作弊秤才构成欺诈。

消费维权 #菜市场#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 2026-11-03

散装油、散装酱油、散装白酒:容器上少这几行字,能退能赔吗

菜市场的散装酱油、粮油店的大桶油、集市的散装白酒,很多人默认"散装的东西本来就没标签"。这个认知是错的:食品安全法对散装食品有两条专门的标注义务,贮存时标五项、销售时标四项,缺了就是违法。但"缺标"能不能拿到十倍赔偿,答案要分两种情况——标签瑕疵如果既不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误导,落不进惩罚性赔偿;反过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涂改保质期,性质就完全不同。本文讲清标注义务的准确内容、赔偿主张的边界、举证时该留哪四样东西。

新法速览 #十倍赔偿#退一赔十#食品标签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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