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的总则与监管体制:谁管什么、谁对谁负责
2026 年 8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同时废止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十部法律**。这部 1242 条的法典把「保护优先」改成**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六项原则,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明确为**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并首次在法律层面写入**河湖长制、林长制**与**中央和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