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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林地审批怎么办:农转用分级审批、占补平衡、林地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批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转用按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范围内具体项目用地由市、县政府批准;范围外的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另按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分级: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超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七十公顷的报国务院,其余由省级政府批准。占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临时用林不超过二年(第三十八条)。本文讲清分级、占补平衡与项目用地报批的衔接。

行政纠纷 #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审批 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