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把付款期限分成了两套:机关、事业单位 30 日,可以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大型企业 60 日,可以约定,但要受「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三重约束。最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变化——2020 版对大型企业只写了「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没有基准数字,2025 版补上了 60 日。本文把两套算法、四种结算方式的起算点、第三款那个「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的出口,以及逾期利息(约定不得低于 LPR、未约定日万分之五)一次讲清,最后给出五个可以直接对号入座的到期日算例。
法条深读
#中小企业#工程款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6-10-3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这句话没有配罚则,第三十一条的问责清单里也找不到「未告知」这一项,于是一个问题出来了:不告知,条例还管不管我?本文先把划型的三个指标和「合同订立时」这个锁定点讲清,再说清楚告知义务的性质——它是义务,但不是条例适用的前提条件;接着摆实务中的反面情况:已有裁判观点以「未主动告知、相对方无核实义务」为由,把条例的付款期限与逾期利息排除在案外。文章给出一张告知载体的证明力对照表、政府采购里那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用法,以及虚假声明的行政后果(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最后是对方不认身份时的四步走。
法条深读
#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小企业维权
2026-10-31
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这一句分野决定了后面所有规则:谁监管、用什么方式、多少天、质疑找谁。两套规则的差异远比想象中大——投标期都是二十日,但质疑期限一个是从知道之日起十日投诉、另一个是先七個工作日质疑再十五个工作日投诉;保证金一个 2% 加 80 万封顶、另一个 2% 无封顶;评标委员会一个五人以上单数、另一个谈判小组三人以上单数。本文把两套规则的边界、七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规避公开招标的两种形态(化整为零、擅自改用其他方式)讲清,并附一张两套规则的逐项对照表。
行政纠纷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2026-10-20
2025-05-20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把“民企被区别对待”写进了法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民营经济组织等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制定涉企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公共资源交易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措施的举报。遇到“只许国企投”“设隐性门槛”,可向招标人质疑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企业
#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
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