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房承租:房改、腾退与拆迁利益的归属
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核心利益是低租金使用权、按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与征收时的安置补偿;本文讲清公房承租与市场租赁的区别、房改购房路径与拆迁利益怎么分。
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核心利益是低租金使用权、按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与征收时的安置补偿;本文讲清公房承租与市场租赁的区别、房改购房路径与拆迁利益怎么分。
房改房税费的第一步是看土地性质:划拨地上市要先报批、补办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再由承受方缴纳契税;房屋本身的增值税、个税按普通二手房规则处理。
使用权房子如何继承,是继承咨询里问得最多、也最容易被中介和「懂行的亲戚」说错的一类问题。核心只有一条:使用权不是所有权,能不能「继承」要看它到底是哪一种使用权——公房承租权、单位分配房、军产房、宅基地房,处理方式完全不同。本文一次讲清四种情形、四条路径和三个最容易踩的坑。
单位公房买卖协议的效力要分情况:已办房改、取得完全产权的可正常买卖;只有承租权、未经产权单位同意的,协议效力可能受限,但通常不影响追究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共有产权房能不能按普通商品房那样分割,关键看产权是否完整、能不能自由上市。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所有权归属,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借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买的房,登记在父母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按债权处理。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才按普通共同财产分割。
公房承租权是债权性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原则上不作为遗产继承,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已经按房改政策买下产权的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可以正常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