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盖得太吵:民用建筑隔声设计不达标的处罚与拆除风险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一个条号两款,管的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一款是房子隔声不达标,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另一款是把房子盖进了禁建区,罚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还要拆。两款执法主体不同、罚格不同、后果不同,最重的一款后果是拆除。本条还有一个少有人讨论的悖论:房子已经通过竣工验收了,还能不能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一个条号两款,管的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一款是房子隔声不达标,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另一款是把房子盖进了禁建区,罚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还要拆。两款执法主体不同、罚格不同、后果不同,最重的一款后果是拆除。本条还有一个少有人讨论的悖论:房子已经通过竣工验收了,还能不能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给了承包人一把"优先钥匙":发包人不付钱,承包人可以把工程折价或申请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但这把钥匙有严格的使用说明书——质量必须合格、范围只限工程价款本身(利息、违约金、损失不在内)、最长十八个月内必须行使,起算点是"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本文按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五至四十四条逐条拆解。
发包人不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仍不付的,可以协议把工程折价,或者请求法院把工程依法拍卖,工程价款就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只规定了这么一个优先受偿的规则,至于它和其他权利谁先谁后,要看具体情形,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