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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里的生僻字、店招上的繁体字: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到底管什么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五章三十二条,只回答一件事:哪些场合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用语用字。姓氏写异体字,第十九条留了口子;名字用生僻字,它既没授权也没禁止,能不能登记要回到户口登记的办理规则。招牌、广告、包装、说明书、政务与公共服务类网站和 APP 属于法定用字情形,繁体字只有六种情形可以留,外文必须当配角。方言有四种情形可以说,学校和媒体另有硬要求。罚则只有责令改正、警告、通报批评,没有罚款。本文把三件事的边界、执法主体和申辩路径拆开讲,末尾附材料清单和一段可照说的话。

基础法律常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户口登记#招牌用字 2026-11-02

店铺招牌想用繁体字、外文、自己造的字,行不行?2026 年起这几条得守住

2026 年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招牌、广告用字列为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的情形,外文并用时中文须为主。繁体字只有六种法定例外,手书招牌最实用;生造字无出口,纯外文不合规。本篇讲清谁能用、谁来查、罚什么、被拆改时怎么申辩。

行政纠纷 #行政处罚#商标使用#招牌用字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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