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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监管与核销:内销那一步最贵

加工贸易的核心规则集中在海关法第三十二条与第三十三条: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制成品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口,保税料件要办理核销手续。关税法第三十六条补上了税的处理:保税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照规定征收关税,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内销的,除征收关税外还应当征收缓税利息。本文把备案、单耗、核销与内销一次讲清。

法条深读 #海关法32条#海关法33条#海关法37条 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