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近亲属」的范围在不同法律里不一样——民法典口径最宽(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刑事诉讼法口径最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家庭成员」则是民法典里共同生活的那部分近亲属。同一个词,打民事官司和打刑事官司时指的人不一样多。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民法典的口径(民事、日常生活场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分三层定义——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成员是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三层是包含关系:亲属最宽,近亲属居中,家庭成员最窄。注意三点:其一,儿媳、女婿、叔伯姑舅姨、堂表兄弟姊妹都不是近亲属;其二,近亲属不要求共同生活,岳父岳母搬来同住,可以成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进而属于家庭成员,不住在一起则只是亲属;其三,姻亲(配偶一方的亲属)不在近亲属之列。

刑事诉讼法的口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把近亲属限定为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姊妹还必须是「同胞」的。这个口径直接决定刑事程序中的权利归属: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谁可以委托辩护人、谁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谁可以代为委托律师、判决后谁可以会见和申诉,都按这个窄口径来。祖父母想为孙子请辩护律师,在刑事程序里通常行不通,而民事上是妥妥的近亲属。

行政诉讼的口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本身没有列举近亲属范围,实务中一般参照民事口径从宽把握,但个案认定有差异。

为什么会有差别:民法典解决的是身份、抚养、继承等私法关系,亲属圈画得宽;刑事诉讼解决的是国家追诉犯罪中的程序权利,范围收窄是为了程序有序运转。这是「同词不同义」,不是法律打架,而是各部法律在自己的领域内定义。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对比项民法典近亲属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家庭成员(民法典)
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是否要求共同生活不要求不涉及要求共同生活
祖孙关系属于近亲属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属于
兄弟姐妹均属于(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仅同胞兄弟姊妹共同生活的属于
典型适用场景继承、抚养、损害赔偿、人格权保护委托辩护、申请取保候审、上诉、会见安排反家庭暴力法、虐待罪、遗弃

两个实务高频误区:其一,儿媳、女婿永远不是近亲属——配偶死了或者离了,与对方父母的亲属关系问题另说,但姻亲本身不进近亲属名单;其二,刑事程序里「谁是近亲属」以刑诉法为准,家属去办案单位要求会见、代为委托律师时,先对照那个窄口径,免得被以「不属于近亲属」挡回来。

实操指引

常见问题

问:岳父母、公婆是我的近亲属吗? 答:按民法典不是。近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姻亲不在其列。但若共同生活,岳父母可以构成「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从而属于家庭成员。

问:哥哥坐牢,妹妹能帮他请律师吗? 答:要看是不是「同胞」。刑事诉讼法口径下,近亲属包括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属于。妹妹若为同胞兄长,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若不是同胞,只能通过嫌疑人本人委托或由其他近亲属办理。

问:奶奶把孙子带大,孙子算她的家庭成员吗? 答:孙子是奶奶的近亲属(祖孙在民法典口径内);是否属于家庭成员,看是否共同生活。祖孙长期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成员,受反家庭暴力法、虐待遗弃相关规则的覆盖。

问:叔叔车祸去世,侄子能主张死亡赔偿金吗? 答:一般不能。死亡赔偿金由近亲属主张,叔叔的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一层,侄子不在其中,除非存在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等特殊情形,个案处理。

:::warn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近亲属」的具体范围会因程序场景而不同,涉及个案认定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就个案作出的正式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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