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把财产留给"第三者",有效吗?公序良俗怎么用?要分两层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份额的部分一律无效;以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为目的的遗赠,司法实践普遍按违背公序良俗认定无效。配偶去世后,另一方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遗嘱把房产、存款留给了婚外情人,愤怒之余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份遗嘱到底算不算数,本文讲清认定思路和配偶的应对办法。

第一层:处分了配偶的份额,一律无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存款等,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占有一半份额。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遗嘱把整套房产、全部存款都指定给"第三者"的,其中涉及配偶份额的部分,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发生效力——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这一点与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分割继承?在世一方能直接卖房吗中"先析产、后继承"的道理一致:先把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一半剥离出来,剩下的才谈得上遗嘱处分是否有效。

第二层:个人财产部分,看目的与公序良俗

剩下属于立遗嘱人个人的财产份额,也不当然能留给"第三者"。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 2 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同样受上述约束。司法实践中,立遗嘱人基于婚外同居关系,以维持这种不正当关系为目的,将财产遗赠给对方的,法院普遍认定该遗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理由在于:如果允许以遗嘱为婚外关系"买单",等于从法律上认可了用财产维系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与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善良风俗相冲突。

公序良俗不是一刀切

需要把分寸讲清楚:公序良俗的判断要结合行为的目的与具体场景,不是"第三者"在任何情形下都拿不到一分钱。法院会审查遗赠的真实动机和双方的相处情况,例如:

先说结论

① 以维持婚外同居关系为目的的遗赠,主流裁判倾向认定无效。 ② 长期受遗赠人扶养、照料,遗赠带有报答扶养之恩性质的,法院会区分个案情况具体判断。 ③ 涉及非婚生子女的,子女的继承权益另有法定保护路径,与对"第三者"的遗赠是两回事。

所以不能简单说"凡留给第三者的遗嘱都无效",但可以明确:以不正当两性关系为对价的遗赠,被认定无效是主流。遗嘱被认定无效后,涉及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规则见遗嘱被认定无效后,遗产按什么规则分配?;这类"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安排属于遗赠,接受与否还有期限限制,可参考继承和遗赠有什么区别?受遗赠人 60 日内不表态就视为放弃。

配偶的应对路径

跟着做
1

- 第一步:收集证据。遗嘱文本、双方不正当关系的证据(聊天记录、同居线索、证人证言)等,用于证明遗赠目的。

2

- 第二步:主张析产。在继承纠纷中先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

3

- 第三步:主张遗嘱无效。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请求确认遗嘱对剩余个人财产部分的处分无效,按法定继承分配。

常见问题

遗嘱把财产留给"第三者"所生的孩子也无效吗?

不一样。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子女身份受法律保护,对生父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这与以不正当关系为对价的遗赠性质不同。孩子的继承份额从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中依法划定,配偶析产时同样要先分出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立遗嘱人生前已经把财产送给"第三者"了,还能追回来吗?

生前的赠与同样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配偶可以主张返还,其中处分共同财产份额的部分更可以直接主张无效。共同财产被一方擅自赠与他人的,配偶还可以从无权处分的角度主张权利,两条路径可以择一或者并用。

买保险指定"第三者"为受益人也是这个道理吗?

思路相近。指定受益人的行为同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维持不正当关系为目的的指定可能被认定无效,个案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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