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服还能救济吗?不能上诉,但并非没有救济渠道。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一审终审意味着当事人不能上诉;但对适用该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在开庭前提出,裁判生效后确有错误的,还可以走申请再审、检察监督等路径。
先说结论
① 适用看标的额——简单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② 可以约定适用——标的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
③ 一审终审不能上诉——裁判一经作出即为终审裁判,当事人没有上诉权;
④ 程序异议可转程序——认为适用该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在开庭前提出异议,异议成立转简易或普通程序;
⑤ 生效后可申请再审——裁判生效后确有错误的,可通过申请再审、申请检察监督主张救济。
一、什么案件适用:标的额是关键
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有两个硬性前提:一是案件类型,必须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二是标的额,必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基数由各省确定,适用门槛并不相同。标的额超过该标准但在二倍以下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适用。
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的六类案件
并非金额小就一定适用。民事诉讼法明确列举了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涉及身份或确权,不宜一审终审;
- 涉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
- 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 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 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一审终审意味着什么,还能怎么救济
"一审终审"意味着当事人没有上诉权,裁判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这不等于无法救济,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程序异议,二是生效后的审判监督。当事人认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此类异议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如果裁判已经生效、事后发现有法定再审事由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逾期未裁定或者再审裁判有明显错误的,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关于再审申请的入口,可参阅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的区别,可参阅什么是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
四、审理程序的特点:快而简
小额诉讼程序更强调效率: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当事人在异议期内及时主张程序权利,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二)涉外案件;(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常见问题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还能上诉吗?
不能。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裁判一经作出即生效,当事人没有上诉权。
觉得案子不该走小额诉讼程序,怎么处理?
可以在开庭前提出异议,请求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转为普通程序。
判决生效后发现有错误,还能怎么救济?
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逾期未裁定或再审裁判有明显错误的,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点提醒:① 小额诉讼的适用以标的额和案件类型为准,各省基数不同;② 一审终审没有上诉权,对适用程序有异议要在开庭前提出;③ 生效后的救济走再审、检察监督等程序。
一句话总结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能上诉但有救济:对适用程序有异议可在开庭前提出,异议成立转简易或普通程序;裁判生效后确有错误的,可通过申请再审、申请检察监督主张救济。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