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的团建、运动会受伤算工伤吗?一般可以——单位组织或者单位指派参加的活动,属于工作原因的合理延伸,司法实践明确支持认定为工伤。但活动由谁组织、与工作是否相关,是判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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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法院应予支持;② 判断核心是活动与工作是否相关,由单位组织、带有工作安排性质的活动通常认定为工作原因的延伸;③ 不是单位组织的自发聚会、纯粹个人活动受伤,一般不能认定工伤。

一、单位组织的活动,为什么算作工作相关

结论:活动由单位组织或者指派,性质上就带上了工作安排的属性,受伤自然可能算工伤。

团建、运动会、年会这类活动虽然带娱乐性质,但它和职工自己周末去爬山、打球不一样:前者由单位发起、往往有通知有考勤,这正是它被视为工作延伸的原因。

二、最高法的规定,把这件事讲明白了

结论:最高法的规定直接支持: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予支持。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第二项说得最直白: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法院就应予支持。第一项还有一层意思: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拿不出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就应支持认定为工伤。

三、第十四条是判断的基础条款

结论:单位活动受伤,最终还是要回到第十四条的法定情形上来对照。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团建活动安排在工作日、有考勤要求,可以对照第一项;因工外出期间组织的,可以对照第五项。判断落脚点始终是「工作原因」这个要素。

四、受伤之后,先把材料留住

结论:证明「这是单位组织的活动」,是这类案件里最要紧的一步。

跟着做
1

保存活动通知、报名链接、微信群通知、考勤或签到记录,证明活动由单位组织;

2

保留现场照片、视频、同行同事的联系方式,证明你在活动中受伤;

3

尽快就医并保留病历、诊断证明;

4

按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配合的由本人或者近亲属自行申请。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单位组织的活动受伤通常可以认定工伤,但自发报名、自愿参加的纯娱乐活动,与带有工作安排性质的活动,认定结果可能不同,关键看证据;② 单位事先声明「活动自愿、风险自担」,与是否算工伤没有直接关系,这类声明不能排除法定责任。居家办公受伤可参阅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时受伤,算工伤吗。

五、常见问题

结论:关于团建、运动会受伤,常见疑问如下。

公司组织的周末团建受伤,算工伤吗?

如果活动由单位组织、带有工作安排性质,通常可以认定工伤,关键是保留单位组织的证据。

单位说活动是自愿参加的,所以不算工伤,对吗?

不一定。是否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是否与工作相关才是判断重点,可参阅公司团建、年会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吗。

单位组织外出活动路上出交通事故,怎么算?

若属于单位组织活动的往返途中,可一并主张,也可参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一句话:单位组织的活动,是工作原因的合理延伸。由单位发起、带有工作安排性质的活动中受伤,依法可以争取认定工伤。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