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事故车辆是套牌车,保险赔不赔?赔不赔要分两层看:套牌车套用的是他人号牌,被套牌车辆的保单不为它承保,应按"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处理,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被套牌车主对套牌行为无过错、已对车辆失去控制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套牌车(俗称"假牌车""克隆车")出事故,受害人最担心的就是"对方根本没保险,钱找谁要"。答案是:套牌违法,但不等于受害人拿不到赔偿。关键在于把"套牌车自己的保险"和"被套牌车的保险"分开看。

一、套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正属于第(四)项禁止的行为。套牌行为本身会受到扣车、罚款、记分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二、套牌车按"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处理

套牌车辆使用他人号牌,它并没有以自己名义投保交强险,被套牌车辆的保单承保的是被套牌的那辆车,不为套牌车的使用承保。因此,套牌车等同于"没有交强险",应按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规则处理。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务中的处理逻辑是:先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实际使用套牌车的人)赔偿;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两者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

三、被套牌的车主,一般不担责

被套牌的车主是无辜的:号牌被他人使用并非其本意,其对车辆被套牌期间的使用通常也失去控制、并无过错,因此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被套牌车主明知他人套用自己的号牌而出借、配合,就可能因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险免责不是一句话

讨论套牌车理赔,还要破除一个常见误解:保险公司主张免责,必须站得住脚。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三者险是否赔付,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是否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主张免责,是一个典型场景——比如把家庭自用车辆用于网约车营运。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6-2-374-003 · 案号 (2022)闽民再429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这个裁判要旨说明:只有当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增加的风险与事故存在关联时,商业三者险才可能免责。反过来说,如果车辆用途、风险状况没有实质变化,或者保险公司未尽到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就不能简单以"套牌""没备案"为由拒赔。

注意避坑

发现自己被套牌怎么办:尽快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提供自己的车辆信息、行驶轨迹等证据;对被套牌期间产生的违章、事故及时提出异议并留存证据,避免被误记到自己名下。套牌车的违法后果,原则上应由实际使用套牌车的人承担。

常见问题

套牌车的交强险限额,由谁来赔?

套牌车没有有效交强险,按"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处理,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

被套牌车主的保险公司会赔吗?

不会。被套牌车辆的保单承保的是被套牌那辆车,不为套牌车的使用承保,所以受害人不能找被套牌车的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说套牌属于免责情形,就一定不赔吗?

不一定。免责必须依据合同约定,且保险公司要尽到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主张免责的,还要证明风险确实显著增加并与事故有关。

遇到拒赔,可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没有提示说明,出了事故还能拒赔吗?、私家车注册网约车跑营运,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后果,见未投保交强险上路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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