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四十,家族群跳出一段视频,配文是某小学门口有人拿刀砍孩子。发消息的是表姐,说是别人转的。你顺手转到业主群,还加了一句“听说已经确认了”。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让你过去一趟,你坐下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也是好心。这句话是真的,法律打击的从来不是“说错了”,而是“故意编造”或者“明知虚假仍然传播”,再加上“扰乱公共秩序”,两个要件缺一个就不该被罚;散布谣言这四个字落到纸上,是一条一条具体的行为。至于是删帖、罚款、拘留还是判刑,分界不在转发多少条,在消息属于哪一类、后果到了什么程度。
结论:处罚看两个要件,主观上“故意编造”或“明知虚假仍传播”,客观上“扰乱公共秩序”,缺一个就不成立。入刑只覆盖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四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第二百四十六条;民事按《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判断。 怎么办:转发前问三句,被叫去当天记时间、看笔录、留文书、别删记录。
法律里没有“造谣罪”,罚的是三种行为
结论:“造谣”是口语不是罪名,落到条文上只有编造散布、明知仍传、侵害名誉三条路。
第一种,自己编了发出去。行政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刑事走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但刑事只管四类信息。第二种,别人编的,你知道是假的还转,条文原话是“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传播”。第三种,说某个具体的人偷东西,民事走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见诽谤。
被问话时,先弄清对方认为你落哪一格,比争“我错没错”有用。
两个要件缺一不罚:故意,加扰乱秩序
结论:主观没有故意、客观没有扰乱秩序,缺一个,行政和刑事都立不住。
行政条文写的是“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两个“故意”都在字面上;刑事要求“编造”或“明知”。好心提醒、看到就转、发现不对立刻删掉说明,主观上就不满足。后果也不是“有人不高兴”,而是恐慌、抢购、停课、挤兑这类外溢效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但民事不能照搬。民事另有一把“合理核实义务”的尺子,主观上不确定是假的,该核没核照样可能赔钱。整部治安处罚的框架,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哪些行为会被拘留、警察能传唤你多久、不服能不能先不执行。
行政与刑事分界:四类信息才入刑
结论:刑事只覆盖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四类,行政的口袋更宽。
水库决堤是险情,地震洪水是灾情,新型传染病是疫情,杀人砍人是警情。四类之外,“某商场下个月倒闭”“某品牌奶粉掺东西”不在射程内,走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但也别以为四类之外一定不入刑:引起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按寻衅滋事罪追究,五年以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条只讲构成与量刑,本篇不重复,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怎么认定?编造疫情、灾情谣言会判几年。本篇只回答一件事:同一条消息,为什么在派出所是拘留,到了法院可能是判刑。
转发要不要担责,分行政刑事民事三层
结论:行政看有没有故意,刑事看是否明知且属四类,民事只看有没有尽到核实义务。
行政这一层,认定故意的抓手是转发时加了什么:加“已确认”“我朋友在现场”等于背书,改标题等于改写事实,配本地地名画面等于把外地的事搬到本地。原样转发、来源看着权威、被指出就删并更正,认定故意难得多。刑事这一层要三道都过:明知、属于四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民事这一层最容易被低估: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给了保护伞,但列了三种例外;第一千零二十六条把“合理核实义务”拆成六个因素:来源可不可信、争议内容核过没、事情过时没、与公共利益有关没、对方可能被骂到什么程度、你有没有能力核。普通网友标准低,本地资讯号标准更高,见名誉权侵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捏造、歪曲事实;
-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 (三)内容的时限性;
-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转发五百次就判刑”到底错在哪
结论:刑法条文里没有一个数字,五百次只管诽谤罪的情节严重,不是造谣的入罪门槛。
第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全文没有数量。判刑看的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扩散范围只是判断严重程度的一个参考,不是扳机。第二,五百次确实存在,但管的是另一件事: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属于诽谤罪的“情节严重”。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罪名是第二百四十六条,与编造四类虚假信息是两套东西。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轻重最终看四件事:哪一类、有无实际混乱、是否明知、事后有无删改。
被叫去派出所,先记住五项权利
结论:传唤要有依据、时间有上限、笔录要核对、话要说出来、文书要拿到手。
形式。传唤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使用传唤证;现场口头传唤要出示人民警察证并记入笔录,原因和依据应当告知你。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涉案人数众多或者身份不明的十二小时,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二十四小时;执法办案场所询问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饮食和休息时间应当保证。家属。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传唤的原因和处所。文书与救济。决定书应当宣告并当场交付,不能当场宣告的两日内送达;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诉讼。
复议和诉讼怎么走、期限怎么算,见被行政拘留了,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吗?。行政拘留与另外两种拘留的区别,见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有什么不同?。
笔录上签“情况属实”,等于自己认了
结论:签字不是走过场,是把自己说的话变成处罚依据,写错的必须当场改。
笔录应当交你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你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提出补充、更正。很多人坐下,民警翻到最后一页说“签这儿”,笔一落,前面写了什么一眼没看。后果很清楚:那份笔录成了决定书里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你说的是“我以为是假的所以转了”,笔录写的是“我明知是假的仍转发”,少一个“以为”,性质全变。
四个动作:逐页看,重点看描述主观想法的那几句;要改就当场改,改完在修改处按指印;末尾写一行“第×页第×行与我陈述不一致”;不签空白纸,不随手写“情况属实”。还有一条: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出处罚决定。聊天记录原始载体、转发时间、群成员证言都能起作用,别删记录。作出决定前,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拟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你有权陈述申辩,机关必须听取,且不得因申辩加重处罚。不满十四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予处罚;情节轻微、主动消除后果、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被造谣的一方,从取证到起诉的顺序
结论:先固定、再投诉、再报警、最后起诉,顺序颠倒,证据就没了。
取证。截图不够,容易被说成伪造。用另一部手机对着屏幕录,从头像、昵称、主页、发布时间一路录到评论区,中间不切走,同时保存原始链接;准备起诉的做网页公证。做法见被人通过网络造谣诽谤,怎么固定证据并索赔?。投诉。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要求平台发现禁止发布的信息立即停止传输、消除、防扩散、保存记录并报主管部门;材料一次交齐,记下工单号,见网络平台接到侵权通知不删除,要担责吗。报警。要受案回执,别只留一个出警编号。起诉。案由写名誉权纠纷,请求停止侵害、删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要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一般侵害拿不到。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报警不等于立案抓人
结论:诽谤罪原则上自己到法院起诉,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转公诉。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把侮辱和诽谤并列,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第二款紧接着写“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这就是自诉:你拿证据去法院立案,公安一般不作为公诉案件侦查。第三款留了个补丁: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行为,被害人告诉但取证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什么情况转公诉: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公共秩序混乱、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邻里口角、同事矛盾基本都在自诉这一侧。材料怎么备,见网上被人诽谤辱骂,怎么提起自诉;定罪与量刑,见造谣诽谤怎么定罪?。
五种最容易踩线的转发,逐条判断
结论:落在警情、险情、疫情上的最重,给旧视频配本地文字的最容易中招。
一,编“某地发生命案”“学校有人砍人”,警情,直接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二,编“某水库决堤”“某地昨夜地震”,险情灾情,一发出去就是撤离、抢购、拥堵,后果反而好认定。三,编“某医院出现新型传染病,已经封院”,疫情,历来是打击重点。
四,编“某超市食品检出病毒”“某品牌奶粉致婴儿生病”。不属于四类,走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引起抢购、商家营业受损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指向特定企业的另可能触及损害商业信誉。五,把外地旧视频配上本地文字。最常见,也最爱被辩解成“我只是转发”,但时间和地点是内容的核心要素,改了这两项等于重新编了一条。视频是真的,消息是假的,责任落在发消息的人身上。
企业发通知被截图外传,责任在谁
结论:内部通知外传失真,发文单位也可能担责,发之前就要把话说死、把依据留住。
物业发“近期发现可疑人员”,截图传出去变成“本小区发生入室抢劫”。加工截图、添油加醋外传的人是直接传播者。但发文单位也不是完全没事:原文含糊、没写时间地点范围、用了容易引发恐慌的词,被认定“未尽合理核实义务”的空间就存在。第一千零二十五条那把尺子对单位同样适用,标准更高。发布前做三件事:核实来源,谁报告的、依据什么、有没有书面材料;标注清楚,时间写到日,地点写到楼栋或班级,范围写明“仅限本小区”;留档,原始依据、审批记录、发布版本一起存。
转发前三个自问,被叫去当天四件事
结论:三个问题挡住九成的麻烦,四件事保住剩下的那一成。
自问。谁说的,有没有具体单位、姓名、可追溯的账号,只有“朋友的朋友”“内部消息”就停在第一问。有没有第二个来源,两家互不相关的正规媒体都报了,和同一张截图在十个群流转,是两件事。转出去会不会让人恐慌、抢购、围观,会就先不转。
当天。记时间,到场、开始问话、中间休息、结束、离开,写进备忘录;看笔录,逐页看,重点看描述主观想法的那几句;留文书,传唤证、笔录复印件、决定书、受案回执,拿不到就记下文号和经办人;别删记录、别串供,删聊天记录可能被认定妨碍调查,性质比原来那件事更重。
今天能做的下一个动作:把最近三个月转过的、带“紧急”“速转”“听说”字样的消息翻一遍,不确定的删掉并在原群说一句;已经被叫去过的,把当天的时间点和文书找出来,对一遍笔录里有没有你没说过的话。
群里转一条消息就被拘留,合法吗?
看两个要件:是不是“故意散布”或者“明知虚假仍传播”,有没有实际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单处罚款。只转一次、当场删除更正、没有外溢后果的,直接拘留的合法性存疑。
我不知道是假的,也要担责吗?
行政和刑事上,不知道一般不构成故意。民事是另一套标准,对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合理核实义务的,仍可能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转发五百次以上会判刑吗?
不会因为数字本身判刑。编造险情、疫情、灾情、警情那一条没有数量门槛,看的是有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五百次、五千次是诽谤罪的情节标准,不能混用。
把消息删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删除是减轻情节的重要依据,不是免罚开关。已造成恐慌、抢购、大量警力出动的,删除只影响轻重。主动在原群更正、消除影响,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去,可以不去吗?
不建议。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经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到场后记住时间上限:一般八小时,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二十四小时。
笔录写完让我签,我发现写错了怎么办?
当场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这是条文明确赋予的权利。改完在修改处按指印,并在末尾写明哪一页哪一行与陈述不一致。不签空白页。
被造谣了报警,为什么不受理?
诽谤罪原则上属于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转公诉。可以要求出具受案回执。涉及编造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属于另一条线。
治安拘留会留案底吗?
治安处罚形成的是违法记录,不是刑事犯罪记录,两者的查询范围和影响不同。违法记录在公安内部留存,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通常会体现。
本文为一般情形下的梳理,具体以有关部门认定和法院裁判为准,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