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前取得谅解书,作用有多大?谅解书是重要的酌定从宽情节:未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最容易做错的事:花大价钱拿到一张只有一句话的「谅解书」,没有身份信息、没有赔偿内容、没有签字手续——到了法庭认定不了,钱就白花了。
三层判断先摆出来
三层判断:
① 谅解书减刑有法定上限。法发〔2021〕21号(十一):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减基准刑40%以下;只赔偿未谅解的减30%以下;未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20%以下。(十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减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减50%以上或依法免除处罚。
② 时点决定用途,不只是决定比例。侦查阶段拿到谅解,是申请取保候审的重要筹码;审查起诉阶段拿到,配合认罪认罚可争取不起诉或更低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拿到,主要作用于宣告刑和缓刑适用。
③ 谅解书不是免责书。取得谅解不改变犯罪成立,也不能「花钱买刑」——检察院、法院仍要审查谅解的自愿性与赔偿的实际履行,虚签、代签、事后翻悔都会导致情节不被认定。
照着做的五步
| 序号 | 做什么 | 具体怎么办 | 依据 |
|---|---|---|---|
| 1 | 先赔偿后要谅解 | 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写入协议并实际履行,转账留凭证 | 量刑指导意见(十一) |
| 2 | 谅解书要素齐全 | 写明被害人身份信息、案件事实的简要确认、自愿谅解的意思表示、签字捺印与日期 | 证据规则 |
| 3 | 核对是否构成刑事和解 |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四、五章犯罪可能判三年以下,或过失犯罪可能判七年以下的,走和解程序从宽幅度更大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
| 4 | 及时提交办案机关 | 谅解书交办案机关并附提交清单,侦查阶段同步申请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相关程序规定 |
| 5 | 配合认罪认罚 | 谅解+赔偿+认罪认罚叠加评价,但相互之间不重复评价 | 量刑指导意见(十四) |
四个时点,一栏一栏对
| 取得时点 | 主要作用 | 能撬动的程序 |
|---|---|---|
| 侦查阶段 | 证明社会危险性降低 | 取保候审申请 |
| 审查起诉阶段 | 悔罪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 酌定不起诉、较低量刑建议 |
| 一审阶段 | 影响宣告刑与缓刑适用 | 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
| 二审阶段 | 作为二审悔罪证据提交 | 争取改判从宽 |
这类案子公开判例少,看什么
本话题属量刑情节类,本地案例库暂未收录以「谅解书作用」直接为题的公开参考案例,以下为办理要点,不硬凑编号。
实务要点:法院审查谅解书,看三样——赔偿是否实际履行、谅解是否自愿、签字是否本人。已赔付部分要在谅解书中写清,避免「既拿赔偿又不谅解」的反复。
一张站得住的谅解书,长什么样
实务中被认定不了的谅解书,绝大多数败在这几处:只有半页纸没有身份信息、金额与协议对不上、签字是家属代签、日期早于赔偿到位。
一份能用得上的谅解书,应当包含六项:
一是被害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至少要能锁定「这个人是本案被害人本人」。
二是案件基本情况:写明因何案、何时何地发生,与起诉书指控对得上。
三是赔偿情况:赔偿总额、支付方式、已实际支付多少、剩余部分何时付。已付金额务必与转账凭证一致。
四是谅解的意思表示:明确写「对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不要写「不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没有这个权利,写了反而显得不懂法。
五是是否要求从宽处理的表述:可以写「希望从轻处理」,不必写具体刑期。
六是签名、捺印、日期:必须被害人本人签,附身份证复印件。被害人死亡的,由近亲属签署并说明关系。
最好再加一条:赔偿协议与谅解书各一份,双方各持一份;有条件的话,签署过程录音录像,防止事后翻悔。
谅解书翻悔了怎么办
翻悔在实务中不算罕见。常见情形是被害人拿到钱后称「当时被逼的」,或者家属反悔称「赔多了要退」。
先说清楚一点:翻悔不影响已经实际履行的赔偿,但会影响谅解情节的认定。
处理路径是回到证据:签署时有没有录音录像、有没有第三方在场、赔偿是否有转账记录、被害人此前有没有书面确认。证据齐的,法院一般仍会认定谅解真实;证据不齐,只能退而主张「积极赔偿」这一档(减基准刑30%以下),幅度会掉。
另一种情形是被害人要求「加钱才出谅解」。这时要看清楚:加价是否合理、是否有勒索性质。数额明显超出实际损失、以「不给钱就不谅解」相要挟的,可以留证并向办案机关说明,法院会审查谅解的自愿性,不会因为一份被胁迫签下的谅解书就大幅从宽。
哪些案子根本走不了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有严格的范围限制,超范围的「和解」只是普通赔偿谅解。
可以和解的: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不能和解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第五章以外的经济犯罪(如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罪(如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重伤)。
一律排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这个范围直接决定从宽幅度:在范围内走和解程序,上限是减基准刑50%以下;不在范围内,只能按普通赔偿谅解走,上限是40%以下。
谅解书之外,还能做什么
谅解书是量刑情节里最直接的一项,但不是唯一一项。同一阶段能同步做的还有:
退赃退赔。 与赔偿不同,退赃退赔针对的是犯罪所得。全额退赔、及时退赔,都是独立从宽情节。
预缴罚金。 有能力预缴的,能体现悔罪态度,法院在决定缓刑时会考虑。
认罪认罚。 签署具结书,配合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与谅解、赔偿可以叠加评价,但同一情节不重复计算。
社区评估配合。 法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调查时,家属如实配合、提供固定住所和家庭情况材料,直接影响缓刑适用。
稳定生活基础的证明。 单位用工意向、家庭共同生活证明、子女就学情况,用于说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这几项与谅解书一起提交,形成的是一个完整的「悔罪→修复→可回归社会」的证据链,比单打一张谅解书有力得多。
谈赔偿的时候,谁先开口
这是家属最紧张的一步,也是最容易谈崩的一步。
别自己去谈。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属直接找被害人谈钱,风险有三:一是可能被理解为「花钱买刑」,甚至被指控妨害作证、打击报复;二是情绪对立,一句话激化,后面再谈就难;三是金额与法律后果不清楚,容易多付或付了不算数。正确做法是由辩护律师出面,或者通过办案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居中主持。
先算清该赔多少。 赔偿的基准是实际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超出损失的部分属于「额外补偿」,能体现悔罪,但不能无上限——付得离谱反而会被怀疑另有隐情。
第一次谈的建议姿态。 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说明赔偿能力,先不谈数字。对方情绪没平复时谈钱,只会得到拒绝。
谈不成不等于白费。 把钱提存到办案机关、或者书面提出赔偿方案而对方不接受,同样能证明「积极赔偿」的态度。这一点很重要:不少案件的从宽,靠的就是「提存」而不是「签字」。
三个真实的算账场景
场景一:轻伤案件,医疗费一万二。 被害人家属开口要二十万。这类案件的和解空间其实很大——被告人多为初犯、因琐事冲突引发,法院愿意给缓刑。合理路径是按实际损失加适当补偿谈,最终成交常在五万至十万区间。谈不拢的,退一步主张积极赔偿,仍能减基准刑30%以下。
场景二:交通肇事致死,保险可赔。 要注意赔偿顺序:交强险先赔,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不足部分由肇事方补。谅解谈判时,先把保险能赔的部分讲清楚,家属往往以为是「个人出钱」,谈成后才知道大部分由保险承担,从而反悔。
场景三:诈骗案,退赃与赔偿不一样。 诈骗类案件中,退还被害人的钱叫退赃,是返还违法所得,本来就该还,不能算作「额外赔偿」换取谅解的筹码。实务中常见错误是把退赃当赔偿报,法院不认。正确做法是退赃之后,另行补偿损失以外部分,再谈谅解。
谅解书在减刑、假释里还用得上吗
用得上,但作用是间接的。
减刑、假释的核心标准是「确有悔改表现」,具体看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认罪悔罪」的实证之一,监狱在提请减刑时会纳入考核。
不过要注意:减刑假释看的是服刑期间的表现,入监前的谅解书分量有限,不能替代服刑期间的考核成绩。指望靠一张谅解书大幅减刑,不现实。
真正有用的是把谅解书、退赔凭证一并存入档案,作为悔罪表现的材料保留,在首次提请减刑时提交。
被问得最多的四个问题
问:被害人收了钱不肯出谅解书怎么办? 答:赔偿本身仍有独立评价(减基准刑30%以下),不因未取得谅解而归零;切勿逼迫签字,可能影响自愿性认定。
问:谅解书必须写「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答:不必。谅解是对被告人行为的谅解与不再追究民事责任的确认;刑事追诉权属国家,被害人无权承诺「不判刑」。
问:达成刑事和解和普通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答:刑事和解要符合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范围,由办案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从宽幅度上限50%以下,高于普通赔偿谅解。
问:谅解书什么时候交最好? 答:越早越好。侦查阶段提交能配合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能配合不起诉申请,拖到宣判前只剩量刑效果。
条文这样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最后一句
谅解书的分量=实际赔偿+真实自愿+取得时点,三样齐了,从侦查到审判每一道门都好开;三样缺一样,就是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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