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派出所拘留不通知家属违法吗」,实务中最容易出错的是这几处:
「拘留不通知家属」违不违法,先要问一句:是哪种拘留? 刑事拘留,除「无法通知」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这两类情形外,必须在 24 小时以内通知家属;行政拘留,作出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家属,没有「有碍侦查」这个例外;传唤不是拘留,也要把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家属。 最容易做错的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去吵,结果连人被哪种措施带走的都没弄清,白跑一圈。
先把结论说清
三层判断:
① 看措施名称。刑事拘留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至迟不超过 24 小时),除两类例外,应当在 24 小时以内通知家属。行政拘留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传唤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② 例外是有限的,而且会「过期」。刑事拘留的两类例外,一是不是「无法通知」,二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家属——不是「一直不通知」。行政拘留没有这两类例外。
③ 真没通知,是有救济渠道的:向办案单位书面询问并要求补通知;向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法制部门投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行政拘留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怎么分情形
| 措施 | 通知义务 | 期限 | 例外 | 依据 |
|---|---|---|---|---|
| 刑事拘留 | 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24 小时以内 | 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 逮捕 | 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24 小时以内 | 无法通知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
| 行政拘留 | 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 「及时」,法条未定小时数 | 无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 传唤(询问查证) | 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的原因和处所 | 「及时」 | 无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
顺带说清时限:传唤后的询问查证,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涉案人数众多、身份不明的,不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超过这个时间还关着人,就不是「通知晚不晚」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合法依据」的问题。
现在该做的步骤
| 步骤 | 找谁 | 交什么、说什么 | 依据 |
|---|---|---|---|
| 1 | 办案派出所、承办人 | 书面询问:人被哪种措施带走、涉嫌什么、关在哪里、为什么没通知。要求书面答复或者记录在案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 2 | 县级公安机关督察、法制部门 | 提交《投诉(控告)书》,附亲属关系证明、通话记录、未收到通知的说明 | 公安机关内部监督 |
| 3 | 同级人民检察院 | 就「未依法通知家属」提出申诉控告,请求纠正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 4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针对行政拘留决定本身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 5 | 国家赔偿 | 拘留违法或者超期的,在撤案、不起诉、判无罪后可以申请赔偿 |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
容易被忽略的环节
| 情形 | 为什么 | 你该做什么 |
|---|---|---|
| 户籍地址没人、电话停机 | 属于「无法通知」 | 主动到办案单位登记现住址和联系方式 |
| 通知寄到户籍地,本人没收到 | 已履行通知义务,只是送达没到手上 | 让家属去户籍地查收,或要求补一份 |
| 已经通知了同住的其他成年家属 | 法律要求通知「家属」,未规定通知每一位 | 向已收到通知的家属要信息 |
|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 法定例外,但要有审批、情形消失后立即通知 | 情形消失后仍不通知的,书面交涉 |
需要提醒:「他说不用通知家里」不是法定例外。 被拘留人的意愿不能替代办案机关的通知义务,除非属于上述法定情形。
入库案例
裁判要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通知被拘留人亲属的义务,且不具有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之例外情形,属于违反刑事拘留程序的行为。该犯罪嫌疑人被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这条要旨把本文标题的问题直接答了:刑拘不通知家属、又对不上任何法定例外,就是程序违法——而且程序违法有价格:人被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撤案、不起诉、判无罪)后,违法拘留期间的赔偿请求就成立了。「行政拘留决定不服走复议诉讼」的直接对口案例,本地案例库暂未收录,救济路径按上文步骤表第 4 步走即可。
具体到你的情形
问:24 小时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答:从拘留之时起算,到通知家属为止。送到看守所的时间也受 24 小时限制,两者不能混着算。
问:周末、节假日算不算在 24 小时内? 答:算。期限按自然时间计算,不因节假日顺延。
问:只是被传唤问话,没通知家里,算违法吗? 答:传唤也有通知义务——应当及时把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家属。没通知的,可以要求补通知并说明理由。
问:人已经放出来了,还能不能追这个事? 答:可以。程序违法不因为放人而消失。可以投诉、申诉;造成损害且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可以申请赔偿。
问:投诉了没人管怎么办? 答:逐级往上走:县级公安督察 → 市级公安 → 同级检察院 → 上级检察院。每一步都留书面材料和收件凭证,别只打电话。
条文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涉案人数众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身份不明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询问查证期间,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等正当需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最后归结
违法不违法,先看是刑拘、行拘还是传唤:刑拘有 24 小时和两类例外,行拘没有例外——先问清措施名称,再按顺序书面投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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