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级别管辖解决的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受理的问题。我国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互配合:前者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理,后者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审理。以下梳理级别管辖的基本规则与界限。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级别管辖是按法院层级划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受理权限,解决"由哪一级法院审"的问题。 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这是原则性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④ 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⑤ 级别管辖属于法定事项,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改变;确定受理法院时应当把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一并判断。

级别管辖的基本分工

跟着做
1

基层人民法院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绝大多数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2

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

高级人民法院

管辖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是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

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并对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需要说明的是,"重大""有重大影响"是法律上的评价性表述,通常由受案法院结合案件标的额、影响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并非由当事人自行认定。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关系

要准备的材料
  • 级别管辖:按法院层级划分,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
  • 地域管辖:按案件与地域的联系划分,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审理。
  • 二者并用:一起案件需要同时满足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要求,才能确定具体的受理法院。
  • 约定管辖的限制: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时,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 移送处理:受理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实践中常见的情形

真实案例

当事人起诉时只考虑了被告住所地,却忽略了案件的级别管辖要求,导致法院告知变更或者移送,这类情形在标的额较大或者涉外的纠纷中较为常见。

当事人与对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由某地法院管辖,但没有注意该约定是否触及级别管辖的限制,纠纷发生后可能就管辖问题产生争议。

诉讼中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依法提出,由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

需要提示的是,级别管辖属于法定制度,确定受理法院时应当把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一并判断,不能仅凭约定或者单方面理解确定。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常见问题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是一回事吗?

不是。级别管辖解决由哪一级法院审理,地域管辖解决由哪个地方的法院审理,二者共同确定具体的受理法院。

确定受理法院时还要注意什么?

除了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起诉前还应当关注诉讼时效,避免因超过期间影响权利主张。可参考民事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标的额大的案件一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

不一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是否属于"有重大影响"需要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哪一级法院管辖吗?

级别管辖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约定管辖时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起诉后才发现法院没有级别管辖权,怎么办?

受理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二审和级别管辖有关系吗?

有关系。一审由哪一级法院审理,通常决定二审由上一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