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一句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或怠于行使职权,造成死亡 1 人、重伤 3 人、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的就够立案。两罪的区别在主观:滥用职权是故意乱作为,玩忽职守是过失不作为。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定罪线(法释〔2012〕18号第一条):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3 人以上,或轻伤 9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轻伤 3 人以上,或重伤 1 人、轻伤 6 人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伤亡达上述人数 3 倍以上;经济损失 150 万元以上;瞒报、谎报事故致损失扩大;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量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罪怎么区分

维度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主观心态故意(明知违规仍越权、乱作为)过失(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行为方式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擅自处理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放弃履行职责
典型场景违规审批、越权签字、指使下属违规办事不检查、不督办、该发现没发现、该处置没处置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 ① "集体研究"不是挡箭牌——负责人违法决定或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渎职的,依法追究决策责任;具体执行人员视情节决定是否追究或从轻。 ② 渎职又收钱的,数罪并罚——实施渎职犯罪同时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③ 受委托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也在射程内——依法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可能成为本罪主体。

村干部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吗?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事务时,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滥用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可构成本罪;单纯村内自治事务则一般不涉及。

下属办事出错,领导一定担责吗?

不一定。要审查领导是否负有监管职责、是否知情、是否履行了审核义务;指使、授意、强令下属违规办事的,决策者责任更重。

损失后来挽回了,还能出罪吗?

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损失即锁定犯罪成立,挽回部分不予扣减,但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立案后至起诉前持续扩大的损失一并计入。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句话:公权力的每一次"拍板"和"放任",都可能被追责。相关情形还可参阅行贿罪怎么认定与受贿罪和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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