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法》第四章地震灾害预防,十二条、一千三百八十二个字、条均一百一十五点一七,占全书百分之十二点七二。这一章讲的不是地震,是房子——什么样的房子必须扛住多大的地震,谁对这件事负责,扛不住的怎么办。
这一篇只算第三十四条到第四十五条,十二条、一千三百八十二个汉字。监测预报、应急救援、安置重建、罚则四块,另四篇接着说。全族的分工写在母篇总则与防震减灾规划里,六段按章边界切开,零重叠零遗漏。
一、这一章的核心是一个词:抗震设防要求
整章十二条,绕着「抗震设防要求」这五个字转。第三十四条讲这个要求怎么产生,第三十五条讲谁必须达到什么要求,第三十六条讲标准怎么衔接,第三十七条讲地方可以更严,第三十八条讲谁负责做到,第三十九条讲已经建成的怎么办,第四十条讲农村怎么办。
先把这个词说清楚。抗震设防要求,指的是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通俗说就是「这栋楼要按能扛多大震来设计」。它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随工程类型、所在地的烈度、场地条件变化。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是业内常说的三水准目标。这三个水准不是法条原文,是技术标准里的表述,但它解释了为什么抗震设防要求要按工程分类——不同工程能承受的破坏程度不一样,医院震后必须能用,普通住宅震后倒了但人跑出来,标准就不同。
二、两张图定天下:区划图是设防要求的源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四条
-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两款,两件事。
第一款定图的制定权: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制定。两级主体只有一级——国务院地震部门,省级以下没有制定权。
第二款定设防要求的确定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级地震部门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这里的主体是两级。
两张图的区别在第九十二条第五项和第六项:
- 地震烈度区划图,以地震烈度(以等级表示的地震影响强弱程度)为指标,将全国划分为不同抗震设防要求区域。烈度是等级,比如六度、七度、八度。
-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以地震动参数(以加速度表示的地震作用强弱程度)为指标,作同样的划分。参数是数值,直接给加速度。
为什么要有两套图?因为早期的抗震设计用烈度,后来的技术标准转向用地震动参数,直接给加速度值,设计时更好用。两套图并存是过渡状态,法条用「或者」把两者并列,实务中看工程适用哪套标准。
对一个具体的项目来说,图纸上写的「本工程按七度设防」或者「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零点一」,来源就是这两张图,或者来源于经过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三、三档设防:第三十五条的三个「应当」
这是全章最要紧的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三款,三档。
第一档(第一款)是普遍义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三个动词把建设行为全覆盖了——新建是从无到有,扩建是加面积加高度,改建是改结构改用途。改建最容易被漏,很多人以为只是内部装修不用管设防,一旦动了承重结构或者改变了使用功能,抗震设防就要重新核。
第二档(第二款)是加严义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同时要求安评单位按国家标准做评价,并对报告质量负责。
第三档(第三款)是另外两类: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三档摆成一张表:
| 档 | 工程类型 | 设防要求从哪来 | 要不要做安评 | 依据 |
|---|---|---|---|---|
| 一 |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 至少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不必然 |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 二 | 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 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必须 |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 三 | 第二档以外的工程 | 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 不需要 |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前段 |
| 三之加严 |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 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要求 | 视工程性质 |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后段 |
四个格子,最容易错的是第四格。学校、医院不是「做安评」的那一类,而是「设防要求更高」的那一类。两个概念不同:做安评是把场地条件摸清后确定设防要求,高一级是在已有设防要求上再加码。一所建在七度区的普通小学,按第三档走区划图,但要求高于当地房屋建筑——具体高多少,看技术标准和地方规定,法条只给了「高于」这个方向。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哪些工程躲不掉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两个概念都在第九十二条有定义。
第九十二条第三项: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这个定义是功能性的,不给目录。
第九十二条第四项: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以及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和贮油、贮气设施,贮存易燃易爆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定义里列了三类具体设施:水库大坝、贮油贮气设施、贮存危险物质的设施。这三类判断起来相对清楚。麻烦的是「重大建设工程」——什么叫重大价值、重大影响,法条不给标准,要看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行业目录。
实务中的判断路径是三层:先看是不是定义里明列的三类设施;再看行业主管部门有没有明确目录(比如核电、化工、交通各有清单);最后看工程规模和社会影响。三层都判断不了,稳妥做法是向省级地震部门书面咨询,把答复留档——因为第八十七条的处罚对象是「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前提是这项工程依法应当做。
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四条也用了「重大建设工程」这个词,但语境不同:第十九条讲专用台网,第二十四条讲避让监测设施。同一个词在三处出现,判断标准应当一致,否则会出现「建台网时算重大、做安评时不算」的矛盾。
五、五方责任:第三十八条把责任钉在每个人头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八条
-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五款,五个主体。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全过程三个字是关键——从设计委托到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都在责任链上,不能以「我不懂技术」免责。
设计单位:按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被单独点名,因为它是施工的直接依据,图纸错了,后面全错。
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这一款把材料责任摊给了两家,避免互相推。
工程监理单位: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五方责任的写法有一个特点:每一方都被要求「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做事。这意味着施工图是整条责任链的枢纽——图纸确定设防标准,各方围绕图纸履职。反过来说,如果图纸本身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单位首当其冲,建设单位的全过程责任也跑不掉。
六、已建工程:五类必须做抗震性能鉴定
第三十五条管新建,第三十九条管已经建成的。这一条列了五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
-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一)重大建设工程;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 (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一句话加五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五类工程:
| 序号 | 类别 | 判断要点 |
|---|---|---|
| 一 | 重大建设工程 | 同第九十二条第三项,功能性定义 |
| 二 |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同第九十二条第四项,含水库大坝、贮油气、危险物贮存设施 |
| 三 | 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纪念性建筑 |
| 四 |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 与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同一类主体 |
| 五 |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区内所有工程,不分类别 |
前四项是「按性质」,第五项是「按位置」。第五项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宽——只要在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任何未达标的已建工程都在这一项里。这个「任何」是有分量的:一个县城里的老办公楼、老厂房、老宿舍,只要是区内的已建工程且未达标,就落进第三十九条。
再看「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的关系:鉴定是前置,加固是后果。鉴定结论认为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加固;鉴定结论认为能达到的,不需要加固。所以这条的义务不是「一律加固」,而是「一律鉴定,按结论处理」。
加固的费用谁出?法条没写。这是第四章里一个明显的空白,实务中按产权归属处理:私房自担,公房由产权单位承担,财政投资的项目申请专项。第四十条第二款对农村给了「必要支持」,城市没有对应条款。
七、农村住房:法条只写了「加强管理」和「给予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 国家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两款。
第一款是地方政府的三项工作: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达到设防要求、经济适用、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
第二款是国家的态度: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注意两款的用词差别。第一款的动作很具体——研究开发、推广技术、培训人员、建设示范工程,四项都是可考核的工作。第二款只有「必要支持」四个字,没有金额、没有方式、没有程序。
这个差别反映了农村住房的现实:它是私有财产,政府不能强制要求每户农民加固,只能用技术推广和补助引导。所以第四十条没有像第三十九条那样规定「必须鉴定、必须加固」,而是走引导路线。
实务中农村住房抗震的政策工具主要有三类:新建农房的抗震设防技术导则、危房改造补助、抗震加固试点。这三类都不是本法直接规定的,本法只给了依据。
八、应急避难场所:第四十一条把规划拉进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一条
- 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句话,四个动作: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这一条的主体是「城乡规划」,不是政府也不是部门。意思是:避难场所不是灾害来了临时找块空地,而是要在规划阶段就定下来。定了之后,那块地就不能随便改用途。
配套的要求是「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避难场所不是一块空地就够,要有路进去、有水喝、有电用、有厕所。四项里排污最容易被漏,因为平时看不见,一旦几千人集中安置,排污系统不够就是公共卫生事件。
这一条与第四十四条的演练要求、第七十五条的监督检查连成一条线:规划定场所,演练用场所,监督查场所。查一个地方的避难场所建得怎么样,看规划有没有定、定的场所能不能用、有没有演练过。
九、地震小区划:一个城市可以比国家标准更严
国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震小区划图,图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
小区划是什么,第九十二条第七项给了定义:根据某一区域的具体场地条件,对该区域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详细划分的图件。
三张图的关系是这样的:烈度区划图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是全国尺度的,精度到县一级;小区划是城市尺度的,精度到街区。为什么需要小区划?因为同一个城市里,场地条件可能差别很大——一边是基岩,一边是厚软土,地震反应完全不同。软土场地的地震动会被放大,按全市统一的参数设计,软土区可能不够,基岩区可能浪费。
注意条文用的是「鼓励」而不是「应当」。所以小区划不是强制,城市可做可不做。做了并且经国务院地震部门审定之后,其划分就成为该区域的设防依据。
这一条在实务中的意义:如果一个项目所在城市有经审定的小区划图,设防要求应当按小区划确定,而不是按全国区划图。这是地方可以更严的法律通道——小区划通常比全国图更细,某些区域的要求会更高。
十、地震保险:第四十五条只写了「鼓励」
一句话: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三个要素: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鼓励参加。没有强制投保,没有费率规定,没有赔付标准。
这一条是纲领性的。地震保险的实际制度在另外的轨道上运行——政策性农村住房地震保险、巨灾保险试点,都是依据国务院文件和地方规定推的,本法只提供了最上位的依据。
对普通业主来说,这一条的实际用处是:地震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保险,赔偿责任按民法典和侵权规则走;如果投了保,先走保险赔付。地震属于多数财产险的除外责任,需要单独投保地震附加险或者专门的地震保险,这一点在投保时要看清条款。
十一、标准衔接:第三十六条那一句的技术含义
一句话: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看起来是技术条款,实际是法律衔接条款。抗震设防要求由地震部门确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由住建部门组织编制。两个体系如果不衔接,会出现「按标准设计却不满足设防要求」的荒唐局面。
这一条的作用就是要求两个体系对齐。实务中判断一栋建筑是否达标,要同时看两头:设防要求是什么(地震部门的口径),设计施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住建部门的口径)。两头都过才算达标。
第四十三条接着给了一条鼓励性条款: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这一条为新技术开了口子——新技术不必拘泥于现行标准的具体做法,但必须满足设防要求这个结果。
十二、演练与资金准备:两条容易被当成软要求的硬条款
第四十四条是本章最长的一条,二百八十八个字,五款,五类主体,五个不同的动词。
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主体是基层组织,动词是组织开展,范围是辖区居民。
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这一款最容易被企业忽略——它把企业写进去了。企业有法定的演练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且要求「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办,不是自己定个方案就算。
第三款: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是唯一被单独列一款的主体,义务也更实——「应当进行教育」,不是「可以」。
第四款: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公益两个字限定了性质,是有成本无收益的版面和时间。
第五款:地震部门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三个动词里「督促」最硬,意味着地震部门可以对不开展演练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五款合起来看,第四十四条把宣传演练从「倡导」变成了「义务」,而且是分主体的义务。企业如果从来没组织过地震应急演练,严格讲就是没有履行第二款的义务。这一条没有对应的罚则,但它是安全生产检查、消防检查时常被引用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讲钱和物。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两个「安排」是关键:一是预算,二是物资储备。这是本法唯一一条明确要求预先安排救灾资金的条文。注意它只针对重点监视防御区,非重点区的政府没有这一条的强制义务——但第四条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是普遍适用的,两条要连起来读。
对企业的启示在另一端:救灾资金和物资由财政安排,不等于企业没有责任。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要求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备案,这两条合起来,构成了企业防震准备的法定底线。
十三、算例:一所新建小学的设防要求怎么定
假设某市要在城区新建一所小学,建筑面积八千平方米,三层。按本章走一遍:
| 步骤 | 要做什么 | 依据 | 谁做 |
|---|---|---|---|
| 一 | 查该地块在不在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 | 第二十四条 | 建设单位 |
| 二 | 查该市有无经审定的小区划图 | 第三十七条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
| 三 | 确定场地设防要求:有小区划按小区划,无则按区划图 |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 设计单位 |
| 四 | 在学校这一档上加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 |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 设计单位 |
| 五 | 判断要不要做安评:一般小学不做,除非被认定为重大工程 |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 | 建设单位 |
| 六 | 按设防要求做抗震设计,出施工图 |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设计单位 |
| 七 | 按图施工,材料构配件符合规定 |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
| 八 | 按图监理 | 第三十八条第五款 | 监理单位 |
八步里,第四步是这所小学区别于旁边住宅楼的地方。同一片地、同样的场地条件,小学的设防要求要高于住宅。高多少由技术标准定,法条只给方向。
假设这所小学没有按加严要求设计,被查出来,后果按第八十七条走: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注意这个罚则的适用前提是「按安评报告」的那一档;一般小学走的是区划图那一档,不适用第八十七条的字面表述。这是一个法律适用的缝隙——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加严要求没有对应的罚则,只能靠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把关。
再看已建的情况。假设这所小学是二十年前建的,未做过抗震设防。它在不在第三十九条的五类里?在——第四类「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所以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抗震性能鉴定,鉴定不达标的要加固。这一条没有「可以」,是「应当」。
十四、这一章留下的三个问题
读完十二条,有三个地方条文没写透。
第一,加固的钱谁出。 第三十九条要求鉴定加固,第八十七条只罚新建项目不安评,已建工程不加固没有罚则。义务有,责任没有,执行靠的是财政投入和行政推动。
第二,农村住房的标准怎么落地。 第四十条给了四项工作和一句支持,但没有强制性要求。农村住房的抗震水平,最终取决于补助政策的力度和农民的选择。
第三,加严要求没有罚则。 学校医院的加严要求写在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罚则章对应的第八十七条只覆盖安评报告那一档。这个缝隙意味着,加严要求主要靠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行政把关,不靠处罚。对建设单位来说,后果不是罚款,是图审过不了、验收备不了案、房子卖不掉、学校开不了学。
十五、相邻法源:建筑法、城乡规划法与两部条例
本法第四章只管到「设防要求」这一层,再往下是另外几部法的地盘。
建筑法管建筑活动的全过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工程发包、质量责任。本法第三十八条的五方责任与建筑法的责任体系是对应的,但建筑法写得更细:什么工程要办施工许可、总包与分包怎么分责、保修期多长。一栋楼抗震不达标,追责时两部法要一起用。
城乡规划法管选址和用地。本法第二十四条要求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征求地震部门意见,这个动作在城乡规划法的程序里。规划区内的抗震设防要求能不能落地,取决于规划许可这一环把关不严不严。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是本法第四章最主要的配套行政法规,五十一条,把设防要求的确定、抗震设计、施工、验收、既有工程加固整条链写了一遍。本法说「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条例说怎么达到。
标准化法管标准本身。本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衔接的技术依据在标准化法确定的强制性标准体系里。
行政处罚法管罚怎么罚。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程序上要符合行政处罚法关于责令改正、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的规定。
实务上最容易出事的是装修动抗震构件。一处承重墙被打掉,涉及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建筑法的质量责任,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禁止行为,还可能触及刑法。这类案子在站内已有专篇讨论,从装修拆改的角度写更细。
接着看
房子扛住了,接下来是人怎么活下来——第四十六条到第五十八条,十三条、一千八百一十九个字,写的是应急预案谁编谁备案、地震灾害分几级、每一级由谁启动、指挥权在谁手上、震后头几个小时要采取哪六项紧急措施。
以上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现行文本,条文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版本为准。具体案件的处理结果受事实、证据和当地实施细则影响,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