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残后,后续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怎么主张?要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分别确定计算标准与给付年限。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意见。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的,确需继续的,还可以请求继续给付五至十年。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护理费三要素——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人损解释第八条);

② 护理人原则一人——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人数;

③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的,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护理期限;

④ 器具按普通适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第十三条);

⑤ 超期可续付——超过给付年限确需继续的,可起诉请求继续给付五至十年(第十九条)。

一、护理费怎么算

按人损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因此,护理费的高低与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和护理级别直接相关,主张时应当说明护理方式。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也就是说,人数并非越多越好,主张两人以上护理通常需要医疗或者鉴定意见支持。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计算方式与误工费的衔接,可参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怎么主张。

二、定残后的护理与护理级别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依赖程度越高,对应的护理级别和劳务报酬标准通常也越高。实践中护理依赖程度往往通过鉴定确定,据此确定护理费的计算系数,主张时通常需要提交鉴定意见。

三、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标准

按人损解释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这意味着,主张器具费并不以最高档、进口型号为准,而是以普通适用为基准;确有特殊需要的,需要配制机构的意见支撑。器具往往具有更换周期,因此除首次配置费用外,还应按更换周期主张后续更换费用,并以配制机构关于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的意见作为依据。

四、超过给付年限之后:继续给付

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常按一定年限一次性给付。按人损解释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也就是说,即便此前已经按固定年限获赔,实际需要仍在延续时,仍可就后续费用再次主张,这为长期依赖护理和器具的受害人提供了制度出口。

五、主张时要准备的材料

要准备的材料
  • 护理相关材料: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或者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护理级别与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意见;
  • 医疗与鉴定材料:病历、出院小结、伤残鉴定意见,用于确定护理期限与定残时点;
  • 器具相关材料:残疾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载明器具类型、合理费用、更换周期与赔偿期限;
  • 费用票据:已实际支出的护理费、器具配置费票据,便于据实主张。
  • 其他材料:主张超期继续给付的,提交确需继续护理、配制器具的证明。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常见问题

家属自己护理,护理费怎么算?

家属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

护理期限可以一次主张多少年?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的,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给付年限确需继续护理的,还可另行主张。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什么标准算?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费用,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也参照配制机构意见。

之前已经一次性赔过,还能再主张后续费用吗?

可以。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的,确需继续护理、配制器具的,可起诉请求继续给付五至十年。后续治疗费能否一次性主张,可参阅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可以一次性主张吗。

一句话总结

交通事故致残后,后续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怎么主张,核心是三条规则: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与护理期限确定,人数原则上为一人,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的可确定合理期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与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意见;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或者器具费给付年限、确需继续的,可请求继续给付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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