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跑路了,担保人要替他还钱吗,这是担保人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日常说的"贷款人跑路",通常指借走钱的一方(法律上的债务人、借款人)下落不明、联系不上。这时候债权人往往转头来找担保人。担保人到底要不要还,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两个问题:担保的方式,以及保证期间有没有过。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② 一般保证下,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 ③ 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④ 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主张权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⑤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一、先分清: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责任的轻重,首先取决于保证的方式。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一条有两个要点。第一,保证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第二,也是很多人忽略的——保证合同里没写清楚是哪种保证的,法律按一般保证处理。这和旧法的默认规则正好相反,是民法典的重要变化,对担保人有利。

两种保证的差别在于:一般保证下,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连带责任保证没有这道前置程序,债务人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所以签保证合同时,写清楚保证方式对担保人至关重要。这一点可以对照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 一起看。

二、保证期间:担保人最关键的抗辩

即便担保人要担责,也不是无限期的。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把这两条连起来看,结论很清楚: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是一段固定的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六个月里,债权人必须按法律要求的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要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要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一旦逾期,担保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跑路这件事本身,并不会让保证期间停下来。关于保证期间的具体计算,可参考担保的期限是多久?过了还担责吗。

三、担保人还了钱,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并不代表这笔钱就此损失。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也就是说,担保人替债务人清偿多少,就可以在这个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多少,并取得相应权利。即便债务人暂时下落不明,只要日后发现其财产,担保人仍可以主张。追偿的具体路径,参见担保人替人还钱后,怎么向借款人追偿?。

有人承诺替债务人还钱,担保人能免责吗

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债务人躲起来后,亲属或者第三人出面,跟债权人签协议说"我来还"。这时担保人是不是就解脱了?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10-2-103-002 · 案号 (2019)粤52民终421号 · 广东省

这个案例说明,第三人只是"代为偿还"的,通常构成债务加入而非债务转移,原有担保责任并不会因此被免除。指望别人出面还钱来让自己脱身,往往行不通。

常见问题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只能干等吗?

不是。债权人要及时依照保证方式的要求主张权利:一般保证要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要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可能不再担责。

保证合同没写保证方式,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

不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小结一下:债务人跑路,担保人是否要替他还钱,先看保证方式,再算保证期间。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按一般保证处理的,债权人要先向债务人主张。无论哪种,债权人都要在保证期间内按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否则担保人可以不再担责;担保人一旦代偿,也可以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