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被移送其他法院审理,对当事人有什么影响?主要影响开庭地点、通勤成本和举证期限、开庭时间的安排,但已交纳的诉讼费用随案移送、不重复收取,也不会出现法院之间来回"踢皮球"。
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的动作: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就把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它不是当事人换了被告,也不是重新立案,而是同一案件在法院之间的一次交接。理解它,关键看两件事:移送怎么走,以及移送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
先看结论
① 移送的条件: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前段)。 ② 只能移一次:受移送法院认为依规定也不属自己管辖的,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后段)。 ③ 特殊原因与争议: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 ④ 对当事人的影响:管辖法院变了,开庭地点与通勤成本随之变化,举证期限、开庭时间通常重新排期,但已交纳的诉讼费用不重复收取。
法条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二款)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移送怎么走
三种情形分别怎么处理
受理法院无管辖权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应当受理(第三十七条前段)。
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也无管辖权
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后段)——所以不会出现来回移送。
有管辖权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
前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后者先协商,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
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
- 开庭地点变了:管辖法院换了,开庭、递交材料的法院随之变化,通勤成本通常增加。
- 举证期限与开庭时间通常重新排期:案件移交后,新受理的法院会重新安排举证和开庭。
- 诉讼费用不重复收取:已经交纳的诉讼费用随案移送,不需要在新法院再交一遍。
- 程序不中断:移送不会让案件"作废",只是换了一个审理的法院。
一处容易忽略的时限
对受理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逾期视为放弃。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要在答辩期内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要等开庭时才说。
常见问题
移送以后会来回移好几次吗?
不会。受移送法院如果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要重新立案吗?
一般不需要,属于同一案件在法院之间的交接,具体手续以法院要求为准。
移送会拖长审理时间吗?
通常会重新排期,可能拉长整体时间;但已经交纳的诉讼费用不重复收取。
延伸阅读:民事诉讼一般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讲的是"该去哪个法院告";起诉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可以帮助你提前判断管辖,减少被移送的概率。
一句话总结:案件被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后,受移送法院应当受理;其认为也不属自己管辖的,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对当事人来说,主要是开庭地点、通勤成本与排期发生变化,已交纳的诉讼费用随案移送、不重复收取,对管辖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