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约定「砍头息」合法吗
不合法。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扣的按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并计息。所谓"咨询费""管理费""保证金"换个名字预扣,同样会被穿透,法院按实际到手金额算本金。
不合法。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扣的按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并计息。所谓"咨询费""管理费""保证金"换个名字预扣,同样会被穿透,法院按实际到手金额算本金。
未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的,借款合同无效;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的,同样无效。合同无效后本金一般仍要返还,但约定的高息不受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般不合法的前提是——合同已明确约定租金标准和租期。租期内房东单方涨租属于变更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只有合同约定"可调价"或有法定情形时才可能涨。租期届满续租时,租金可重新协商。
明知对方借钱去赌博仍然出借的,借款合同无效,利息不受保护;只赌债本身,法律更是不保护。出借人能否要回本金,实践中存在分歧——多数认为本金仍应返还,也有法院认定其债权不受保护。最稳的办法只有一个:别借。
一张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要写全九个要素:双方全名+身份证号、金额大小写、交付方式、利息(不超 LPR 四倍)、还款日期、逾期责任、担保人签字、日期、按手印。
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而且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这些"变相利息"要和利息、违约金合并计算,一并卡在这个上限里。
一般不能。合同里有有效仲裁条款的,就排除了法院管辖——你起诉,法院会被告知去仲裁;被告提异议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而且被驳回后再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条款独立存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它。
原则上不能,除非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有约定的,法院支持,但要结合律师收费标准、当地实际与出借人实际获益来确定合理数额。律师费不属于"其他费用",不受 LPR 四倍限制;诉讼费则由败诉方负担。
开发商延期交房,按合同日万分比主张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期限或催告后三个月仍不能交房,可解除合同退房退款,按揭贷款合同一并解除、贷款风险由开发商承担。索赔全流程一文讲清。
不合法。物业服务人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费有争议应通过催告、诉讼或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并不禁止,但要区分是房租之外的"进场费"还是"承租权转让对价"。只要双方自愿、内容不违法,一般有效;若存在欺诈、显失公平或性质违法,可主张撤销或调整。
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则是"原告就被告",但合同纠纷可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欠钱不还可在收钱一方所在地起诉,网购纠纷不受平台管辖条款约束。选对法院,省路费也省时间。
算合同,也有效。法律并不要求合同必须书面,口头形式同样是合法的合同形式。难的不是效力,而是举证——一旦发生纠纷,你得证明"约定过""约定了什么"。所以重大交易务必留书面痕迹,微信、转账、录音都可以成为证据。
借期内大概率不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借条没写利息就视为不支付利息;但逾期之后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或资金占用损失。企业之间借款约定不明的,还可以按交易习惯和市场利率确定。
现金借款最大的难点是"证明钱真的给了"。没有借条和交付凭证,就要靠证据链补强:取款记录、证人、聊天确认、录音、对方还款记录、交易习惯。金额越大,法院对交付证据的要求越高,单靠一句话很难赢。
物业服务有瑕疵一般不能拒交物业费,只能主张减少或另行索赔;服务严重不达标、物业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除外。本文讲清哪些情形能拒、哪些不能拒、滞纳金和时效怎么看。
中介促成了交易并提供了服务,一般要付中介费;但如果是通过其他公开渠道拿到同一房源、"绕开"了这家中介,可能不构成违约。跳单本身不一定违法,关键看买方有没有利用该中介的房源信息或媒介服务,以及中介是否尽到了义务。
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从其规定。价格是否合理,主张的一方要举证,单方面定价很难被采信。
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只约定试用期而不签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
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必须在约定期间内通知;没约定的,在发现或应当发现质量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最长自收货之日起两年;约定质量保证期的,适用保证期。逾期不通知,视为质量合格——这条最容易被忽视,也最容易让买方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