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想履行了:怎么解除、钱怎么退
这一页把「该做什么 · 留什么证据 · 期限多久 · 能拿多少 · 文书去哪拿」都串好了
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与公开办事规则整理,遇到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先看结论:这件事的关键七问
| 谁去办 | 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也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
|---|---|
| 去哪办 | 书面通知对方(快递、邮件、微信均可,要能证明送达);有争议起诉到法院或申请仲裁 |
| 要带什么 | 合同与附件、履行凭证、违约证据、解除通知书与送达凭证、已付款与结算单据 |
| 多久办完 | 通知到达即解除;诉讼一审三到六个月,调解结案更快 |
| 花多少钱 | 诉讼费按标的额算,调解或撤诉减半收取;仲裁费一般高于诉讼费 |
| 关键期限 | 解除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起一年内行使;对方催告后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
| 办不成怎么办 | 对方提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也可直接以起诉方式主张解除 |
第一步:先确认你有没有解除权
第二步:解除通知怎么发才有效
第三步:一年内不动,权利就没了
第四步:钱怎么退、损失怎么算
这几个想当然,最容易踩坑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原文)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以对方未在约定的异议期限或者其他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为由主张合同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是否享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进行审查。经审查,享有解除权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不享有解除权的,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