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组织或者个人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按份额享有)和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是所有权在主体上的复数形态。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共有关系的形成与行使需具备:
- 主体为二人以上:组织或个人,对同一标的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 客体为同一不动产或动产:一物之上成立复数所有权人。
- 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份额享有;共同共有人不分份额,基于共同关系(如夫妻、家庭)享有。
- 管理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各共有人均有管理权利和义务。
- 重大处分需达法定比例: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须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 约定不明推定为按份共有:除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 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不同: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从属于专有部分、不可单独转让;本法所称共有是独立的所有权复数形态。
- 与善意取得不同:善意取得解决无权处分时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共有解决复数权利人对同一物的权利分配。
- 与夫妻共同财产是特别关系:夫妻共有属共同共有,受婚姻家庭编特别规则调整。
实操指引
- 和他人合伙买房、登记为按份共有:处分须达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
- 共有人想卖自己的份额,其他人不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共有物被毁损,对外索赔与内部分摊:对外连带、对内按份追偿。
- 离婚时共同房产怎么分:共同共有基础丧失可请求分割。
常见问题
问:我和朋友各出一半买房,没写份额,算几比几? 答:按份共有份额约定不明的,按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建议登记时明确记载各自份额,避免日后争议。
问:一个共有人偷偷把整套房卖了,合同有效吗? 答:处分共有物须达法定同意比例,未经同意的处分属无权处分。但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可取得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处分人索赔。
问:我想退出共有,随时能要求分割吗? 答:按份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须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时方可请求分割。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折价或变价分割,并补偿其他共有人损失。
注意避坑
本文为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