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被违法辞退,想打官司又请不起律师,很多人不知道有两条免费的渠道:一条是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中心,一条是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会法第三十条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它和政府的法律援助不是同一个入口,审查标准、经费来源、派人的方式都不一样。本篇讲清楚五件事:工会法律援助管哪些事、什么人能申请、要不要查收入、多久能有结果、工会派来的人能不能出庭。同时把「工会支持帮助」和「工会代理案件」这两个容易混的说法分开讲。
一句话定义:工会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据工会法的规定,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写文书、代理仲裁或者诉讼等,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并行,是职工维权的一条独立通道。
先把三个场面摆出来。
场面一:某工厂四十多名工人被拖欠三个月工资,老板失联。工人里有人听说「工会可以派律师」,跑到区总工会问。工作人员说「你们先去找劳动监察」,工人觉得被推了,回来了。
场面二:一名外卖骑手在送单时被车撞了,想主张工伤赔偿,但跟平台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他既不是本地户口,也没有固定收入证明。他去法律援助中心,被告知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他去工会,工会说「你这个先得确认劳动关系」。
场面三:一名女职工被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她认为实际原因是自己怀孕。她想申请法律援助,又担心「请律师要花钱,赢了还要给提成」。
三个场面里各有一个误解。场面一,工会说「先去找劳动监察」并不是推脱,欠薪的行政渠道确实比仲裁快,但工会同时可以介入调解、可以代写文书,工人没把诉求说清楚。场面二,骑手这类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关系本身是争议焦点,「先确认劳动关系」是实话,而且这类案件恰恰是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里的第一项。场面三,法律援助不向受援人收费,也不存在「赢了分成」,收费的是风险代理,那是另一回事。
一、构成要件与适用条件:谁能申请、管哪些事、卡在哪
工会法律援助的适用条件,要分三层看:主体、事项、经济状况。
第一层:主体,谁是「职工」
工会法第三十条的表述是「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这里的「职工」按工会法的口径,包括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实务中有三类人的身份容易卡住。
第一类,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与单位之间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这类人主张报酬,走的是民事诉讼,工会法律援助能不能接,要看当地总工会的具体规定,多数地方会接,但走的是「职工家属或者会员延伸服务」的口径。
第二类,劳务派遣工。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是用工单位。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可以向派遣公司所在地的工会申请,也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工会申请。两边都拒绝的情况少见,但如果发生,找共同的上一级工会。
第三类,平台从业人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运平台司机,与平台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往往是案件本身的争议焦点。这类人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先有一份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只要案件事项落在法律援助范围内,就可以先受理,把「确认劳动关系」作为请求之一一并提出。
第二层:事项,哪些事管
工会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与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基本对应。第三十一条列了九项,与职工关系最密切的是第五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这一项覆盖面比字面看起来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这一句,把大量的工伤前置争议、社保争议、二倍工资争议都带了进来,因为这类请求几乎都要先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这一句,除了工资,通常还包括加班费、奖金、提成、经济补偿。
第七项也常用: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职工主张待遇、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赔偿,都在里面。
第三项是请求发给抚恤金,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主张抚恤金,可以对应这一项。
其余几项与职工关系相对远一些,比如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但也不是完全无关,一名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单位污染受到健康损害,就可能同时涉及工伤和环境污染两条线。
第三层:经济状况,查不查、怎么查
这是最容易被误解的一层。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的前提是「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也就是说,原则上是查经济状况的。但法律给了两个例外。
第一个例外在第三十二条:四种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主张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这四类人不管收入多少,都可以申请。
第二个例外在第四十二条:四类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项是关键,也是本篇最有用的一个知识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这里有三个限定词要抓准。一是「进城务工人员」,不是所有劳动者。本地城镇户籍的职工讨薪,仍然要核查经济状况。二是「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两个事由,别的诉求不适用。三是「免予核查」,不是「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免予核查的意思是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去查你的收入,按诚信承诺处理;不受限制的意思是连「经济困难」这个门槛都不存在。两者在办事体验上差不多,在法律表述上是两回事。
第四十一条还规定,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这一条是「承诺制」的依据,也意味着虚假承诺要承担后果。
实务上「经济困难」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地差异不小。有的地方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倍数划线,有的地方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划线,有的地方对劳动类案件直接放宽。所以同样的收入水平,在甲地可能符合条件,在乙地可能不符合,不能凭经验判断,打一个电话问当地机构最省事。
卡在哪:三个最常见的卡点
第一个卡点,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至少要有一样。什么都没有的,先做劳动关系确认,或者先用监察投诉拿一份处理文书。
第二个卡点,不知道该找工会还是找法援中心。这个问题后面单列一节讲。
第三个卡点,材料反复补。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所以第一次去就把材料问全,别来回跑。
二、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第二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第四十二条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四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两套法律援助并行这件事,条文里的差别一眼看得出来。逐条原文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两个法条页对照。
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区别
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政府法律援助的依据是法律援助法,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会法律援助的依据是工会法第三十条,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总工会。
两者的经费来源不同。政府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会法律援助的经费主要来自工会经费,有的地方有财政补助或者与社会资金合作。
两者的审查严格程度不同。政府法律援助按法律援助法的条件审查;工会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通常限于工会会员和职工,条件由全国总工会和地方总工会的规定确定,有的地方比法律援助法更宽,比如不设收入门槛,或者把「职工家属」也纳进来。
两者可以衔接。职工向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未获批准的,可以再向工会申请;工会审核后认为符合政府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转介。
与工会调解的区别
工会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依据是工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调解是居中斡旋,不收费,不立案,没有强制力,达成的调解协议要靠双方自愿履行。
法律援助是代理一方当事人,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有明确的主张和请求。两者可以串起来用: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代理仲裁。但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把「工会帮我们调解了」当成「工会已经代理我们打官司」。
与工会「支持帮助」的区别
工会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这句话很容易被读成「工会替职工打官司」。实际上「支持和帮助」是个开放表述,可能表现为:出具工会意见函、提供法律咨询、代写仲裁申请书、派员陪同、协调取证、垫付部分费用、联系法律援助。并不当然等于「指派律师全程代理」。
真正的代理依据在第三十条「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所以谈的时候把话说准:要的是咨询、代书,还是代理出庭。三种服务的工作量差得很远。
与风险代理的区别
风险代理是律师收费方式的一种,先不收或者少收代理费,胜诉后按比例提成。法律援助不收费,两者互斥。有的律所会以「先按法律援助接,赢了再收一部分」的方式操作,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无偿原则,遇到要留证据并向法律援助机构反映。
与「12348」和「12351」的区别
12348 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的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服务人员,可以咨询、可以转办法律援助申请。12351 是工会职工服务热线,接听的是工会工作人员,可以咨询、可以登记诉求、可以转办工会法律援助。
两条线都能用,区别在于后续承接的单位不同。欠薪、违法解除这类典型的劳动案件,两条线都会接;涉及工会组织本身的(比如单位阻挠建会、工会经费被截留),走 12351 更对口。
与劳动监察投诉的区别
劳动监察是行政查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可以责令支付工资、责令改正、罚款。它的优点是快、不收费、不需要律师;缺点是只处理违法行为,不处理赔偿争议,比如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加班费的举证争议,监察一般不介入。
法律援助走的是仲裁和诉讼,能处理赔偿争议,但要时间、要证据、要开庭。
两者可以并行。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先监察投诉拿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这份文书在后面的仲裁里是很有力的证据。这条路径的具体走法见劳动监察投诉:比仲裁更快的那条路怎么走。欠薪这类案件要准备哪些证据,见拖欠工资、加班费:要收集哪些证据?。
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区别
工会还有一项职能叫劳动法律监督: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工会可以向单位提出意见、要求改正,也可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理。这项职能的依据同样在工会法里,但它不是替某一个职工主张权利,而是以组织名义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
区别在结果上。劳动法律监督的结果是一份监督意见或者一次行政查处;法律援助的结果是一份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前者快,后者有强制执行力。
与律师普通代理的区别
普通代理是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付费购买服务,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律师、自主决定是否和解、自主决定是否上诉。法律援助是机构指派,承办人由机构确定,重大处分行为通常要经机构同意,受援人的自主空间小一些。
这个差别在实务中有具体后果。比如单位提出调解方案,普通代理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拍板;法律援助的案件,承办人一般要向机构报告,机构可能要求出具意见。这不影响当事人的最终决定权,但流程会长一些。
四、六个实操问题
第一个:工会派来的人是谁
三种可能。
第一种,工会公职律师或者工会法律工作人员。大中型总工会通常设有法律工作部或者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有专职人员。
第二种,工会聘请的律师。工会与律师事务所签服务协议,按件或者按年付费,由律所派律师承办。这种情况下承办人是执业律师,可以出庭。
第三种,法律援助志愿者。包括高校法学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学院学生(学生通常只能做辅助工作,不能单独出庭)。
申请时可以问清楚承办人身份,因为这决定了能不能出庭、能做什么。仲裁和诉讼的代理人资格有明确要求,不是任何人都能当代理人。
还有一个细节:承办人的联系方式、承办机构、案件编号,第一次见面就记下来。法援案件周期长,人员可能变动,有编号才能查进度。交接时如果换了承办人,要求书面告知,别让案件卡在中间没人管。
第二个:多久能有结果
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给了两个硬时限: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也就是说,从递交材料到有人接手,最长十天。这个时限适用于法律援助机构,工会法律援助的地方规定可能不同,但实务中多数地方参照这个时限执行。
要注意两个起算点。七日从「收到申请之日」起算,不是从「材料补齐之日」起算;材料不齐的,会走一次性告知程序,告知之后的补充时间不计入。所以第一次递交时把材料备齐,能省掉一轮。
第三个:能不能指定律师
一般不能指定具体某位律师,但可以提出合理需求。比如案件在异地、需要经常出差,可以提出希望指派本地律师;案件涉及职业病诊断,可以提出希望指派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在指派时会考虑这些情况,但不保证满足。
如果已经有一位律师在接触,想让他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可行的做法是让这位律师所在的律所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承办,由机构指派。这条路走得通,但要走程序,不能私下操作。
第四个:输了要不要付钱
不要。法律援助不向受援人收取法律服务费用。这一点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性质,法律援助法也有明确规定。
但有三笔钱要注意,它们不属于「法律服务费」,可能仍然要受援人承担或者申请减免:
第一笔,诉讼费。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十元,这个数额不高;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其他请求,按标的额计算可能较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
第二笔,鉴定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不收费;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精神障碍鉴定要收费,几百到几千元不等。
第三笔,办案支出。差旅、复印、邮寄,这些通常由承办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承担,但也有地方规定由受援人自理,申请时要问清楚。
第五个:案子在外地,怎么办
跨地区办案是法律援助里成本最高的一类。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按管辖地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向管辖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办案成本最低。
第二种,委托当地机构协办。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协作,由受理地机构委托案件所在地机构协助调查取证、代为递交文书。这条路走通了很方便,但要留出时间。
第三种,转介。由本地机构出具转介函,把案件转到管辖地的机构,由当地承办。这种情况适合标的较大、需要长期在当地跑动的案件。
不管走哪条,第一件事是算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双方分别向两处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这一条写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是跨地区案件的第一步。
第六个:法律援助期间能不能自己和解
能,但要告知承办人。
法律援助不是把决定权交给机构。受援人仍然是案件的当事人,有权自己决定接受还是不接受对方的方案。区别在于程序上要通知承办人,由承办人评估方案是否显失公平,必要时出具书面意见。
实务中有一条经验值得记住:单位在法律援助介入后主动提出和解的,方案往往比介入前更好。原因不复杂,单位意识到有人会认真把程序走完。这时候不要急着签,把方案拿给承办人看一下,算清楚金额,再决定。
反过来,调解协议签了之后能不能反悔,要看协议的性质。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生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反悔的余地很小;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要走仲裁或者诉讼,协议本身是证据,不是执行依据。
五、实操指引
给职工:五步走
第一步,先分清诉求。是「要工资」,还是「要赔偿」,还是「确认关系」。诉求不同,走的渠道不同:单纯欠薪,监察最快;违法解除要赔偿金,走仲裁;工伤待遇,先认定再鉴定再主张。
第二步,备齐材料。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工作证、社保记录,有几样带几样)、案件材料(欠薪的带工资条和催要记录,工伤的带诊断证明和事故经过,辞退的带解除通知)、经济状况材料(申请政府法律援助时用,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和工伤赔偿可以免核查)。
第三步,选入口。本人在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两个入口都可以去。建议同时准备: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按法律援助法审查,工会按工会规定审查,两边的口径不完全一样,一边不批不等于另一边也不批。
第四步,写清请求。仲裁申请书上的请求事项要具体:请求支付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资多少元、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元、请求确认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存在劳动关系。请求写得含糊,后面很难改。
第五步,留好每一份文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裁决书,全部留存。不服裁决要起诉的,起诉期限是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过期就没了。
更多同主题的材料集中在劳动争议分类下,仲裁、调解、证据、范本都能从那里进。
仲裁的具体流程见劳动仲裁全流程:不花一分钱讨回工资,不想请律师自己打的,可以看劳动仲裁自己打:不请律师也能走完全流程,申请书的格式见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给工会工作人员:三个判断
第一个判断,事项在不在范围内。对照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九项,落在第五项、第七项的最多。不在范围内的,比如纯粹的合同纠纷、邻里纠纷,可以给咨询,但不进入法律援助程序。
第二个判断,经济状况怎么处理。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工伤赔偿,直接按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免予核查;其他情形按第四十一条走诚信承诺或者信息共享核查;属于第三十二条四种情形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第三个判断,要不要转介。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需要异地办案的,转介给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上级工会更合适。工会法律援助的优势在就近、快、熟悉本地情况,不在承办重大复杂案件。
给用人单位:两个提醒
第一个提醒,单方解除必须事先通知工会。工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写得很明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的,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一条在实践中的后果很实在。没有通知工会就解除,很多地方认定为程序违法,按违法解除处理,要支付赔偿金或者继续履行。补通知能不能补救,各地口径不一致,但风险是确定的。
第二个提醒,工会介入不等于事情变大。工会来调解、来了解情况,是法定职责,不是对立信号。挡在门外、拒绝提供材料,往往让事情往坏的方向走。这部分可以和劳动合同终止、集体合同两篇对照看,解除和终止的程序要求不完全一样。
第三个提醒,工资、社保、考勤这些基础台账别省。职工主张欠薪,单位如果拿不出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职工名册,很多地方会按「举证不能」处理,直接采信职工的主张。这类败诉不是输在道理上,是输在没有账上。台账保存的年限、内容要求,各地规定不一,但至少三年是通行底线。
六、常见问题
不是工会会员,能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吗?
多数地方可以。工会法第三十条的表述是「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职工是独立的主体,不以入会为前提。但个别地方总工会的细则把会员资格作为条件之一,去之前打个电话问清楚。
本地户口、在本地打工,讨薪要不要查收入?
要。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免予核查,限定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本地城镇户籍的职工讨薪,仍然按第四十一条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个人诚信承诺的方式办理。
外卖骑手没有劳动合同,能申请吗?
能申请,但请求事项里要包含「确认劳动关系」。这类案件的事项落在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属于援助范围。能不能赢是实体问题,不影响受理。
申请被拒绝,还有别的办法吗?
有三个。一是要求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四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二是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核;三是改向工会申请,两套入口的审查标准不同。此外,标的额小的案件可以自己打,仲裁不收费。
工会派的律师能出庭吗?
看身份。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几类可以担任仲裁或者诉讼代理人。工会公职律师和工会聘请的律师通常符合条件;法律援助志愿者中的在校学生一般只能做辅助工作。
单位没通知工会就辞退我,能主张什么?
可以主张解除程序违法。工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要求单方解除前事先通知工会并研究工会意见。程序违法的后果,多数地方按违法解除处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赔偿金。具体认定要看当地裁审口径和案件事实。
法律援助要交钱吗?
不收法律服务费。但诉讼费、鉴定费、办案支出可能由受援人承担或者自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缓减免。遇到「先法援后提成」的安排要警惕,那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无偿原则。
工伤认定还没下来,能先申请法律援助吗?
可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主张是三个阶段,法律援助可以在任一阶段介入。实务中越早介入越好,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一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错过就难以补救。
同一个案子,能不能同时找工会和政府法律援助?
不建议同时委托。法律服务有代理关系,同一案件由两家机构分别指派,容易出现意见不一致和资源浪费。正确做法是先向一家申请,被拒绝或者中途终止后再向另一家申请,并把前一家的处理情况如实告知。
集体被欠薪,能不能一个人代表所有人申请?
法律援助申请原则上按人办理,每个人提交自己的材料。但可以合并办理、一次受理,由同一名承办人负责。如果人数在十人以上且有共同请求,仲裁阶段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具体规则另见集体争议的专门说明。
七、免责说明
本词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撰写,条文均取自权威文本。本篇的法条引用部分为逐字原文,未作改写。工会参加调解、支持起诉、仲裁组织中的工会代表等制度,见正文中链接的词条与流程页,本篇不重复。
工会法律援助的具体条件、受理范围、承办方式,全国总工会与各省市总工会的细则存在差异,部分地方设有收入门槛,部分地方不设;政府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地不同。本篇所述为通行做法,不代替当地口径。具体案件中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案件事项是否在援助范围内、经济状况如何核查、解除程序是否违法、赔偿如何计算,取决于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解除通知、社保缴费记录以及个案事实。本篇只作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涉及实际纠纷,请携带身份证件、劳动关系证明、案件材料与相关文书当面咨询律师或者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法条核对日期:202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