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里,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到底算不算"一家人"?再婚家庭中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答案不是简单的"有"或"没有",而是看一个关键事实:双方有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明确: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进一步把法定继承中的"子女"界定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只有姻亲关系,不享有继承权,也不承担赡养义务。 怎么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八条,应当以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期间继父母是否实际进行生活照料、是否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否承担抚养费等因素予以认定。 同时对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与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一体两面的——享受了抚养教育,就要承担赡养义务,也要在分配遗产时考虑是否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解除问题: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当事人主张继父母与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再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的,原则上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存在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或者继子女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的除外。

注意避坑

三种情形要分清 ·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篇主题,看是否有抚养教育关系。 · 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不因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消除,始终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继子女与继兄弟姐妹之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列入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样要看是否有扶养关系。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7-2-024-001 · 案号 (2023)晋05民终1462号 · 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裁判规则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与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是,父或母再婚时,一方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不应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诉请法院判令该继子女支付赡养费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给你的启示这份案例同时给了正反两面: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 有赡养义务,也意味着有继承权;而再婚时继子女已满十六周岁、经济已独立的,一般不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双方既不互相赡养也不互相继承。所以判断的核心是再婚发生时,继子女是否还处在需要被抚养的阶段,以及继父母实际有没有抚养。

一、法院认定"抚养教育关系"看什么

考量因素具体表现
共同生活时间时间越长越有利,短期共同生活一般难以认定
生活照料是否日常照料饮食起居、就医、接送
家庭教育是否辅导功课、参加家长会、代办入学
抚养费承担是否实际负担生活费、学费、医疗费
经济依附程度继子女当时是否尚无独立生活能力
情感与称谓是否以父母子女相称、形成稳定的家庭关系外观

反向因素: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或已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双方从未共同生活;继父母明确拒绝抚养或长期不闻不问。

二、举证要点

要准备的材料
  • 主张继子女有继承权(或主张扶养关系成立)要准备的材料:
  • · 继父母与生父/生母的结婚证及结婚时间
  • · 继子女当时的年龄证明(判断是否需要被抚养)
  • · 共同居住的证据(户口、居住证、学校登记的家庭住址、物业或社区证明)
  • · 继父母承担抚养费的证据(学费缴费单、生活费转账、医疗费票据)
  • · 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证据(家长会签到、与老师的沟通记录、辅导材料)
  • · 对外以父母子女身份相称的证据(亲友证言、合影、社交记录)
  • · 相反方向的证据(用于抗辩:未共同生活、继子女经济已独立等)

三、几个实务提醒

跟着做
1

提前用遗嘱安排

如果希望继子女继承(或不继承)自己的财产,最稳妥的做法是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避免日后由法院按法定继承规则判断。参见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2

区分"收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

办理了收养登记的,双方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与血亲相同且不受生父母离婚影响;仅靠再婚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则可能因离婚而不再适用。

3

注意"补正"可能

双方不在一起生活后又重新共同生活、恢复抚养教育的,关系认定也可能随之变化。

4

赡养义务对等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份额分配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常见问题

我继父和我妈结婚时我已经工作了,我还有继承权吗?

一般没有。再婚时你已成年、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双方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属于姻亲关系,互不享有继承权,你也不承担对他的赡养义务。

继子女能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吗?

可以。继子女与生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消除,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受影响;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还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遗产(注意避免双重扣减同一笔财产,实务中按各自遗产范围分别处理)。

继父母去世时继子女还未成年,一直由祖父母照顾,算形成抚养关系吗?

要看继父母实际是否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只挂名不照料、不承担抚养费的,难以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祖父母实际抚养的,可以作为认定继父母未尽义务的反证。

父母再婚后离婚了,我和继父的关系还在吗?

原则上不再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两种情形除外:双方办理了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或者离婚后继子女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此外,曾受抚养教育的成年继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父母给付生活费的请求,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抚养教育情况与负担能力酌情支持。参见赡养费的标准怎么确定?。

继子女会不会影响我和子女之间的继承?

会。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的婚生子女、父母、配偶同为第一顺序,按同一顺序分配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八条: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中继子女受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以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期间继父母是否实际进行生活照料、是否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否承担抚养费等因素予以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当事人主张继父或者继母和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继父或者继母与继子女存在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或者继子女仍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的除外。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父或者继母请求曾受其抚养教育的成年继子女给付生活费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抚养教育情况、成年继子女负担能力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但是继父或者继母曾存在虐待、遗弃继子女等情况的除外。

一句话: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不看"继"字,看有没有"养"——共同生活、实际照料、负担抚养费、履行教育职责,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就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同时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法定继承的完整顺序,可参阅法定继承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