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院子搭玻璃房,多数情形会被认定为阳光房违建:原因不在玻璃,而在这块地上新增了建筑物、构筑物,却没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判断的钥匙是三条——有没有新增面积、是不是固定结构、位置属不属于你的专有部分。前两条占住,就要回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没有许可,第六十四条只给三档结局:限期改正加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谁有权拆、程序缺哪一步算违法、拆错赔不赔,是下面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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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结论

三句话说清: ① 算不算:封阳台在原阳台范围加窗,不新增面积;搭玻璃房在院子、露台新增建筑物,落在规划许可范围内。 ② 谁能拆:只有规划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政府责成的部门,走完全部程序才能强拆。 ③ 拆错了:认定错误或程序违法被撤销的,材料与装修损失可索赔,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

一、判断标准不在玻璃,在有没有新增建筑

结论:同样是玻璃,装在原有阳台框里是装修,罩在院子里就是建设;规划管的是后者。

第四十条把建筑物、构筑物并列写进许可范围:前者是能住人使用的房屋,后者是固定于土地、不供人直接居住的设施,钢架、玻璃顶棚、砌墙加顶的棚子都算。执法看的不是材料,而是这块地原来有没有、加了之后是不是多出一个固定的东西。

成品铝架压配重块、不破土、不接水电、能整体吊走,争议最大;一旦打基础、砌矮墙、顶面做钢架玻璃、接了水电排水,就是标准的建设行为。可拆卸不等于不用许可,从宽处理只是执法裁量。

二、封阳台与搭玻璃房,差的是新增面积

结论:封阳台不新增建筑面积,走装修与物业管理那条线;搭玻璃房新增了面积或者占地,走规划许可这条线。

封阳台是在开发商建好的阳台栏板和结构板范围内装窗,外轮廓不变、不落地、不外扩,面积不增加,规划部门一般不管,管的是物业:外立面是否统一、有没有破坏防水和承重。详见《封阳台物业不让封》,本篇不重复。

搭玻璃房恰恰相反:院子原本露天,加了顶和围护,从室外变成室内,面积或者占地增加了,图纸上的容积率和绿地率对不上。防盗窗的尺度标准见《防盗窗、空调外机、晾衣架怎么装才不违规》。

三、三把尺子量一遍:面积、结构、位置

结论:三个问题依次问下来,定性基本就出来了:多了多少面积、是不是固定的、这块地是不是只有你能用。

量面积,拿购房合同附图和产权证附图对照,看院子在图上是什么颜色、有没有计入专有部分,自己量出占地面积,这是罚款和拆除范围的基数。

量结构,看有没有破土打基础、砌实体墙、接入水电排水、能不能不破坏就整体移走,占得越多,被认定为构筑物的可能越高。量位置,看是压在共有绿地、消防通道、退让红线上,还是待在专有部分里;占了共有部分,其他业主和业委会都能出面。权属怎么核,见《买顶楼送露台、一楼送院子,真的能随便用吗?》。

四、院子登记在你名下,也不能直接搭

结论:产权只回答这块地归谁用,不回答能不能在上面盖东西;规划许可看建设行为,不看权属登记。

合同里“院子归该户专有使用”,或者产权证附图上的虚线,只证明你有排他使用的权利,替代不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区内的建设要求先取证后施工,自己同意自己盖,同样绕不过去。

若院子规划上本来就是绿地,还要多一层:绿地属业主共有,圈起来搭房既侵占共有部分,又改变其用途,须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各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侵占共有绿地被认定后,其他业主还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边界见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五、认定违建后,法律只给了三档结局

结论:无证建设不是一律拆:能改正的限期改正加罚款,改不了的限期拆除,拆不得的没收。

关键词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拆掉固定顶盖改成通透花架、把高度降到不构成建筑物的程度、超出红线部分退让回来、硬化地面恢复绿地,改完影响消失,就落在第一档。

第一档罚款基数是“建设工程造价”,不是房屋市场价,幅度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第二档针对加建与主体一体、占压消防通道无法退让等改不掉的情形;第三档是拆除会危及相邻建筑安全时,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条文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规页对照,办证流程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办》。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六、从立案到决定书,程序缺一步就违法

结论:拆违不是贴一张通知就能动手:立案、告知、申辩、听证、决定书、催告、强拆,少一环都可能被撤销。

立案调查阶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拍照、测量、调取规划图纸,有的还要发函确认;你这时就能提交合同、产权证、物业书面意见和建成时间证据。

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拟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只贴一张“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的通知,就是程序缺口。你申辩后,机关必须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且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拟处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处罚的,应当告知听证权;要求听证的在被告知后五日内提出,机关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通知时间地点。之后才是决定书、书面催告、强制执行。见《限期拆除通知与决定》和《违建认定怎么推翻》。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七、物业没有拆除权,也不能断水断电

结论:能动手的只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责成的部门;物业、业委会、邻居都没有拆除权。

行政路径是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不停止、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注意“责成”两个字:物业拿着管理规约不能拆,社区贴张告示也不能拆。

即使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也受限: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不得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迫使履行。物业以“配合拆违”为名剪电线、堵水管、焊死院门,属于自行实施强制措施,是另一回事的违法。

强制拆除前还要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拆除,才能依法强拆。分界见《谁有权强拆违建》。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八、拆错了要赔: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

结论:认定错误或者程序违法被撤销后,已拆部分可以主张赔偿;前提是先把违法性确认下来,别过了期限。

期限从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多数情形两者可选其一;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等少数情形属于复议前置。文书没告知救济权利的,期限从知道之日起算,最长一年。

赔偿要分两笔账。违建本身不值钱;但钢材、门窗、玻璃、地暖、铺装属于你的合法财产,拆除时未妥善处理、没给自行搬离机会的,这部分可以主张。挡光、雨水倒灌、反光刺眼的,还可以按排除妨害、相邻关系起诉。见《房子是违建被强拆,建筑材料损失能不能要求赔偿》。

九、建成多年不会自动变合法,但能救

结论:违建是继续状态,放十年也不会变成合法建筑;但建成年份、政策环境、长期未处理,可以作从轻和争取改正的论据。

“这么久了都没人管”是庭上最不管用的理由。违法状态持续存在,不适用经过一定时间就合法的逻辑;多年未查处不产生信赖利益,最多在裁量时作为情节。

真正有用的是这几类材料:所在区域当时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同类情形长期未被查处、收到通知后主动拆顶复绿、加建没有占压消防通道和邻居采光。这些对应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第三十三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规定不予处罚。

十、买二手房带阳光房,卖方没说要担责

结论:卖方对房屋现状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明知是违建而不披露,买方可主张违约、减价或者赔偿;中介应知而未核实的,也要担责。

过户后被举报、被限期拆除,损失不该全由买方吞下。判断要点两个:卖方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加建没有审批手续;合同里有没有“无违法建设、无权利瑕疵”的承诺条款。

有承诺条款的,按违约主张减价或者赔偿,举证较易;没写的,就要靠沟通记录、带看说明证明卖方作过“合法、可使用”的陈述。中介未尽如实报告义务的,也要担责。见《买违建房签的合同一定无效吗?》。买前调产权证附图、问规划窗口这块院子在许可图纸上是什么,比事后打官司值钱。

十一、四问自查:我家这个到底算不算

结论:四个问题答完,不用等执法部门上门,自己就能判断风险等级。

第一问,多了没有。搭完之后这块地是不是从露天变成有顶有围的空间,面积或者占地有没有增加;没有增加,回到封阳台那条线。

第二问,固定没有。打没打基础、砌没砌墙、接没接水电、顶面能不能整体吊走,四个里占两个以上,按新增建筑物对待。

第三问,地是谁的。产权证附图里是不是专有部分,规划上是不是绿地,有没有占压消防通道、退让红线、公共管线。

第四问,手续有没有。有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当地对院落整治有没有简易程序、备案通道;有备案文件就找出来,这是最有分量的一张纸。

组合起来:新增、固定、专有、无手续,是最典型的违建;新增、弱固定、专有、无手续,是可争取改正的灰色地带;未新增、附着原结构的,回到装修那条线。

十二、接到整改通知,先做这五件事

结论:先别急着拆,也别急着吵,把文书、证据、期限三件事固定下来,再决定申辩、整改还是复议。

一、收好文书。看清发文单位、文号、认定事实、依据和期限,分清是通知还是处罚决定书。

二、核主体和权限。没有处罚主体资格的发文,本身就是可攻击的点。

三、五日内书面申辩,需要听证的同时提出。写清建成时间、尺寸与能否改正,附照片和书面材料。

四、调档取证。产权证附图、合同附件、宣传资料、物业的许可或默许记录,一并收齐;现状完整录像。

五、算清期限。六十日复议、六个月诉讼,从收到文书之日起算;真要拆时先看有没有公告、催告、等期限届满。

今天能做的下一个动作:把院子或露台上那个玻璃结构量一遍,长、宽、高、有没有基础、接没接水电,记进手机备忘录;再翻出合同附图和产权证附图,看这块地画的是什么颜色。

一楼院子是开发商“送”的,写在合同里,搭玻璃房还算违建吗?

算的风险高。合同只解决使用权归属,不产生建设许可;新增建筑物仍要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品阳光房螺丝固定、随时能拆,也要许可吗?

要。可拆卸不是豁免理由,看是否固定于土地、是否新增使用空间。

物业同意我搭并收了押金,就合法了吗?

不是。物业同意只在物业管理层面有效,替代不了规划许可,物业也无权拆除。

城管只贴一张纸,能直接拆吗?

不能。要立案、告知、听取申辩、必要时听证、作决定书、书面催告,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拆,才能强拆。

玻璃房被拆,材料和装修的钱能要回来吗?

认定错误或程序违法被撤销后可以主张。违建本身不值钱,但门窗、钢材、地暖属于合法财产。

买的二手房带阳光房,过户后被要求拆,能找卖方吗?

能。卖方明知未审批而不披露,构成违约或缔约过失;合同有“无违法建设”条款的更好主张。

邻居的玻璃房反光刺眼、雨水打在我家墙上,只能等城管吗?

不必。可以按相邻关系和排除妨害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封阳台和搭玻璃房,法律上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封阳台不新增面积,受管理规约约束;搭玻璃房新增建筑物,落在规划许可范围内。

本文为一般情形下的梳理,具体以有关部门认定和法院裁判为准,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