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法律把自诉案件限定为三类,只有落在三类范围内的案件,被害人等才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是与公诉相对的起诉方式——公诉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自诉则由被害人一方直接向法院提出。范围之外、需要侦查的案件,仍应当通过报案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按公诉程序办理。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自诉案件的范围由法律明定,共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② 自诉一般由被害人本人提起;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告诉或者代为告诉。 ③ 提起自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并附证据材料,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④ 自诉人对自己主张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⑤ 部分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自行和解,被告人也可以依法提出反诉。

一、自诉案件的三类范围

跟着做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这类案件把是否追究的决定权交给被害人一方,常见的有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情形。被害人不告诉的,一般不予追究。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事实清楚、情节较轻、被害人有能力自行提供证据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证据不足或者案情复杂、需要侦查的,仍应移送公安机关按公诉程序处理。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被害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检察院作出不立案、不起诉等决定时,被害人可以凭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怎么提起自诉

要准备的材料
  • 起诉主体:被害人本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起
  • 受理法院:依法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法院
  • 提交材料:刑事自诉状,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 证据材料: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造成损害以及属于自诉范围的证据
  • 审查与受理:法院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立案受理;缺乏罪证的可以要求补充,仍不能补充的,可能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 撤诉与和解: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三、实践中常见的情形

真实案例

被害人掌握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鉴定意见等证据,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公安机关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被害人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后仍未获追究的,可以按第三类自诉方式向法院起诉。

情节较轻、证据由被害人一方保存的轻微刑事案件,由被害人自行起诉,可以更快进入审理程序。

需要提示的是,是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达到证明标准,由法院依法审查判断;自诉人证据不足的,可能面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者被判决无罪的结果。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常见问题

自诉和公诉有什么区别?

公诉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自诉由被害人一方直接提起,且自诉案件的范围由法律限定。自诉人对自己主张的犯罪事实负举证责任。

哪些情况属于"告诉才处理"?

常见的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情形,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依法按公诉处理。具体是否属于该类案件,以法律规定为准。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直接去法院自诉吗?

属于第三类自诉范围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确应追究而公安、检察院不予追究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不予立案的其他救济可参阅公安不立案,可以申请复议吗,不起诉的情形可参阅检察院不起诉有哪几种情形。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反诉吗?

在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可以就自诉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有关规定。

自诉后可以撤诉吗?

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以调解结案。

一句话:自诉的门槛集中在"范围"和"证据"两件事——先确认案件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三类范围,再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