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被前夫(前妻)骚扰、威胁、跟踪,怎么办——先给结论。离婚不是「就没法管了」。反复发送侮辱、恐吓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本身就是治安违法行为,可以被拘留、罚款;因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被纠缠、骚扰,隐私和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就是说,你手上有三条路:报警、申请保护令、起诉——三条可以同时用,不必只选一条。
一、治安处罚这条路
结论:骚扰、威胁、跟踪、散布隐私,都可被拘留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有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滋扰、纠缠、跟踪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一条有两个特别好用的点:第一,「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明确入罚,离婚后的前任同样适用;第二,对滋扰、纠缠、跟踪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你,违反这个禁止接触规定的,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所以报警时要明确提到这一条,请求出具禁止接触的措施。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条路
结论:离婚后遭受纠缠骚扰,可以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条把「离婚之后」明确写进了保护范围,而且不要求已经发生实际伤害,只要有「现实危险」就可以申请。申请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可以单独申请,不必以起诉离婚为前提。法院受理后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
-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七十二小时是通常期限,情况紧急的二十四小时内就要作出。保护令的内容通常包括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禁止进入你的住所、工作单位等。违反保护令的,可能被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很多人搞不清的一点——离婚之后还有没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可用?案例库有直接裁判:
裁判规则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条规定将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大至曾经具有恋爱、婚姻关系或者以恋爱、交友为由进行接触等人群,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制止发生在家庭成员以外的亲密关系中的不法行为。
给你的启示这一条解决的是“离婚了还算不算”的疑问: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把保护范围从家庭成员扩大到曾经有过恋爱、婚姻关系的人,离婚之后被纠缠、骚扰、跟踪,或者隐私、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的,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加上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条路对已经离婚的一方是通的。申请时要交的材料,就是最能说明问题的那些——报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
三、「已经不是家庭成员了」还适用吗?
结论:共同生活过的人之间,参照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
-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很多人以为「离婚了就不是家庭成员,反家暴法管不着了」。实际上,曾经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执行;再加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专门把「离婚之后」的纠缠骚扰写进来,离婚后的骚扰是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四、怎么取证、怎么用?
结论:把每次骚扰都变成一条证据。
- 保存原始记录:短信、微信、通话记录、语音、视频要在原设备、原账号里保留,不要只留截图。注意记录时间,多次、持续是关键。
- 记录行为轨迹:什么时间、在哪里被跟踪、被堵、被辱骂,写成时间线,每次单独记一条。
- 及时报警并要求出警记录:报警回执、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很有力的证据。多次报警的记录尤其重要。
- 出示保护令: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向对方送达的同时,也可以向物业、单位、社区说明,必要时提供给学校(涉及孩子的)。
- 不要私下单独见面「谈一谈」:这类纠纷私下见面往往升级,见面尽量有第三人在场或者选择公共场所。
五、什么情况可能构成犯罪?
结论:升级到一定程度,就不是治安问题。
- 持续辱骂、恐吓、拦截、追逐,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及寻衅滋事;
- 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侮辱罪、诽谤罪;
- 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等;
- 泄露、传播隐私或者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
所以不要因为「只是发发消息」就一忍再忍。行为是会升级的,留证据、走程序,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离婚后被前夫(前妻)骚扰、威胁、跟踪,可以走三条路——报警(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滋扰纠缠跟踪都可拘留罚款,还可请求责令禁止接触)、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七十二小时内作出,紧急的二十四小时内;违反要担责)、以及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关键是保存原始记录、每次报警留痕、不要私下单独见面。相关内容还可参阅离婚后对方拒不搬出婚房怎么办?、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能主张损害赔偿吗?与家庭暴力怎么取证?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