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后,原来的债务由谁承担?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合并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另有书面约定。无论合并还是分立,公司都要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下分别说明两类情形下的债务归属与共同程序。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② 分立: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 共同程序:自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 ④ 债权人权利: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⑤ 财产清理:合并、分立都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分立时其财产作相应分割)。

一、合并后: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后一方存续,另一方解散;新设合并则由各方共同设立一家新公司。

要准备的材料
  • 承继原则: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一体承继:既包括主债务,也包括担保等从属义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
  • 程序要求: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通知与公告: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由于债务随合并由新主体承继,债权人的相对人由原公司变为合并后的公司,但债权本身并不消灭。

二、分立后: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

公司分立是把一家公司分立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原公司的财产作相应分割。

要准备的材料
  • 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例外约定: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 对债权人的意义: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意一家公司主张全部债务,不必按财产分割比例分别主张。
  • 程序要求: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财产作相应分割,并履行通知与公告义务。
注意避坑

两点提醒: ① 分立后的连带责任是法定的,不因公司内部分割协议而当然对抗外部债权人;内部如何分担,属于分立后公司之间的内部关系。 ② 合并、分立的通知与公告有明确期限,程序上的缺失可能成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切入点。

三、合并与分立的共同程序

无论合并还是分立,都要履行一致的通知与公告程序,保障债权人知情并主张权利。

跟着做
1

作出决议:由有权机关就合并或者分立作出决议。

2

签订协议、编制清单:合并由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与分立都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债权人:自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4

公告:自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5

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真实案例

合并、分立与减资同属资本与组织的重大变动,都涉及债权人保护。公司减资的通知与公告程序,可参考公司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吗;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可参考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常见问题

公司合并了,原来的债务找谁要?

找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它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包括担保等从属义务。

公司分立成两家,可以向其中一家主张全部债务吗?

可以。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一般可以向分立后的任意一家主张,除非分立前与债权人有书面协议另有约定。

合并、分立没有通知债权人,会有什么影响?

通知与公告是法定程序。程序缺失时,债权人可以以此主张权利,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责任的具体认定以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准。

分立后公司之间说好各自承担一部分,能对抗债权人吗?

内部约定一般不能当然对抗外部债权人。对债权人而言仍可主张连带责任,分立后公司之间的分担属于内部关系。

债权人应当在什么时候主张权利?

接到通知的,自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并与分立的债务归属,可以用"合并承继、分立连带"来记忆:合并后债务随主体一并承继,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书面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者都要履行十日内通知、三十日内公告的程序。具体适用应当结合合并协议、分立方案、债权人情况与时间节点综合判断。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