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币怎么办?持有、使用假币会构成犯罪吗?一句话: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收到假币后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上交银行或者公安机关,而不是想办法把它花出去。刑法对货币犯罪规定得很细,伪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变造假币各有对应条文,其中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本篇要重点讲的一罪。下面把处理方式和定罪要点讲清楚。
先说结论
- 收到假币,应当及时上交办理货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不要试图再花出去。
-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 量刑分三档: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是否「明知」是关键,如果确实不知情而持有、短期误收,一般不按本罪处理。
- 假币犯罪的罪名不止一个,伪造、出售、购买、运输、变造假币分别对应不同条文,不要混为一谈。
收到假币第一时间该怎么做
结论:收到假币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上交银行或者公安机关,绝对不能抱着「把损失转嫁出去」的心态继续使用。
很多人收到假币的第一反应是「亏了钱不甘心,想办法花掉」。这个念头最危险。因为一旦明知是假币还去使用,就从「受害者」变成了「行为人」,数额够了就可能构成犯罪。正确的处理路径很清晰:把假币交给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者直接上交公安机关,由对方按规定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在交易中当场发现对方给付的是假币,应当立即拒绝接收、保留证据并报警,而不是先收下再想办法。假如是事后才发现,也不要自行处置,及时上交最为稳妥。保留好收到假币的经过说明、聊天记录或者交易凭证,对自己有利。
持有、使用假币罪怎么构成
结论:本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然持有或者使用,并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明知」和「数额较大」是两道门槛。
所谓持有,是指对假币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比如放在家里、带在身上、存放在车辆或者办公场所里;所谓使用,是指把假币作为真币投入流通,比如购物付款、兑换、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使用既包括自己直接花出去,也包括通过他人代为使用。只要明知是假币而实施上述行为,达到数额标准的,就可能入罪。
「明知」是本罪的核心。判断明知,往往不是看行为人怎么辩解,而是结合具体情形综合认定,比如假币的仿真程度、取得假币的渠道是否可疑、是否曾被识破、有无异常藏匿行为等。反过来,如果确实不知道是假币而短暂持有,发现后主动上交,一般不构成本罪。所以碰到假币,最要紧的不是想办法花掉,而是尽快上交并说清来源。
还需要注意,使用假币不限于自己直接付款。委托他人代为使用、用假币兑换真币、把假币存入账户等,同样属于「使用」;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即便尚未使用,也可能单独构成犯罪。因此判断时不能只盯着「有没有花出去」。
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怎么分
结论:本条把量刑分为三档,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标准依照司法解释确定。
条文规定的三档是这样安排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以看到,随着数额升高,法定刑明显加重,到特别巨大一档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多少元才算「数额较大」,本条本身没有写具体数字,实践中依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机关掌握的标准来认定。由于标准可能调整,办案时会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为准。对普通公众来说,与其去记具体的数字门槛,不如记住一个原则:明知是假币,持有和使用都不安全,数额越大风险越高。
几个容易混淆的罪名
结论: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持有使用假币、变造货币是四个不同的罪名,行为方式不同,对应的条文也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刑法在货币犯罪上作了细分。伪造货币的,对应的是伪造货币罪,指的是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制作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对应的是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指的是在假币流通环节进行交易或者运送;持有、使用假币的,对应的是本篇所讲的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的,对应的是变造货币罪,指的是在真币基础上加工改造、改变面额或者数量。
四者的区别主要看行为方式。制作假币是伪造,把假币换成钱或者运来运去是买卖、运输,把假币放在手里或者花出去是持有、使用,在真币上动手脚是变造。实践中,一个人可能同时涉及几种行为,这时会根据具体情节依法处理。搞清楚这些区别,有助于理解自己或者身边人到底摊上了哪一类问题。实践中还会遇到「持有」和「使用」交织的情形,比如先持有后又花出去,这时会按一罪从重或者依吸收关系处理,具体要结合情节判断。
常见的认识误区
结论:「只持有不使用就没事」「假币金额小不算犯罪」「替别人保管不算自己的」都是常见误区,需要澄清。
第一个误区是「只放在家里不用,就不违法」。事实上,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本身就可能是犯罪行为,「持有」和「使用」是并列的两种方式,不使用的假币同样可能构成犯罪。第二个误区是「金额小、就几张,不算什么」。数额是否达到标准要按规定判断,不能凭主观感觉,而且持有和使用假币还可能伴随其他违法行为。第三个误区是「是替朋友保管的,不算我的」。持有并不要求所有权归自己,只要能实际控制,就可能被认定为持有。
单位、商家收到假币也要当心
结论:企业、个体户在日常收款中收到假币的,同样应当及时上交、如实登记,切不可为了减少损失再次使用或者私下留存。
不少经营者觉得,做生意收进假币是常事,随手放在抽屉里、攒着一起处理也无所谓。这种想法存在风险。只要明知是假币而持有,达到数额标准,就可能触及本条。尤其是收银、财务岗位的人员,经手的现金多,更要注意规范处理:发现假币应当场拒收或者留存证据、及时上交,不能擅自留存、私下调换。
对商家来说,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建立一套现金收付和假币处理的内控流程,比如配置验钞设备、对收银人员开展培训、发现假币后登记并上交。这样既能减少误收,也能在万一发生纠纷时说清处理经过,避免因为处理不当而把自己置于不利地位。
不要抱有「收到假币就花出去、把损失转嫁给别人」的侥幸心理。明知是假币而使用,一旦数额达标,就从被害人变成了被告人。同理,明知是假币还替人保管、帮忙运送、代为兑换的,也可能卷入犯罪。收到假币,正确的做法永远是上交,并保留好来源和经过的说明。
法律依据
结论:与本篇直接相关的法条原文如下,请重点对照条文表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句话总结
收到假币应当及时上交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切不可再行使用;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依数额大小分三档量刑,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