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能不能不让看孩子?不能,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谁也不能拿来「卡」对方。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另一方的正确做法是催告、起诉、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见;反过来,不让看孩子也免不掉付抚养费的义务。
① 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互相抵销、互相要挟。② 对方不付抚养费,救济路径是催告、起诉、申请执行。③ 拒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可能被追究妨害执行的后果。④ 只有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才能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⑤ 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为什么「不给钱就不给看孩子」行不通
很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觉得:他连抚养费都不出,凭什么还能来看孩子?这个想法很解气,但法律上站不住脚。
民法典把这两件事写在了两个条文里:一个管抚养费,一个管探望权,各自独立成立。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应尽的义务;让探望孩子,是直接抚养一方对对方的协助义务,本质上也都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两个义务之间法律没有规定任何「挂钩」关系,法院也不会支持「以探望换抚养费」的约定式抵销——因为最终吃亏的是孩子:钱没拿到,亲情也断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对方不付抚养费,正确的救济路径
第一步,先催告。书面发个消息或者函件,写明拖欠金额、要求支付的期限,留好记录。很多案件到了这一步就解决了。
第二步,起诉或申请执行。如果当初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约定的抚养费对方不付,可以以孩子(由直接抚养方作为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起诉,拿到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本来就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抚养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不用重新起诉。执行阶段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扣对方的存款,查封房产车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第三步,别忘了抚养费可以再主张。协议或判决定的数额,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要求任何一方在原定数额之上增加合理费用,比如孩子上学、生病后开支明显变大,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具体怎么算、算到什么时候,可以参考抚养费怎么算里的说明。
三、什么情况下才能不让孩子被探望
法律只给了一条路:中止探望,而且必须由法院来决定。行使探望权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比如探望时有酗酒、吸毒、暴力倾向,或者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劫持藏匿孩子的现实危险等,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注意两点:一是「中止」不是「剥夺」,等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止与恢复的具体情形可以看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二是自己擅自把孩子藏起来、堵着门不让见,不属于中止,反而可能让自己成为被强制执行、被处罚的一方。如果对方反过来申请法院执行探望权,法院会怎么介入、能采取哪些措施,见对方不让看孩子,探望权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拒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的,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也可以依对方申请对探望的时间、方式作出安排。为了出一口气背上妨害执行的后果,不划算。
拿孩子当「筹码」是最伤人的做法。抚养费走执行程序去追,探望按协议或判决去安排,两条线各自走各自的,别混在一起谈条件。
常见问题
离婚协议写了「对方不看孩子就不付抚养费」,有效吗?
无效。放弃探望、以探望为条件免除抚养费的约定,因为损害子女利益而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孩子仍然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对方半年没付抚养费了,我能不能先扣下不让探望,等他补上再说?
不能。正确的做法是书面催告后起诉或申请执行。私自拒绝探望本身构成不履行协助义务,对方反而可以据此告你。
探望时对方总带孩子去赌博场所,我可以不让看吗?
这种情形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由法院裁定。事由消失后,法院会恢复探望。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