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xt": "https://schema.org", "@type": "Article", "headline": "于某杨猥亵儿童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description": "于某杨猥亵儿童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猥亵儿童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后拍摄、制作淫秽照片并配以文字在互联网上传播牟利,造成被害人身份信息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其拍摄、制作…附判决书全文与律师点评。", "keywords": "猥亵儿童罪,于某杨猥亵儿童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择一重罪,电子数据固定", "datePublished": "2023-11-23", "author": {"@type": "Person", "name": "赵跃律师"}, "about": {"@type": "Thing", "name": "猥亵儿童罪"}, "mainEntityOfPage": {"@type": "WebPage", "@id": "/anli/shiwu/weixie-ertong-yu-chuanbo-yinhui-wupin/"}}, {"@context": "https://schema.org", "@type": "BreadcrumbList", "itemListElement": [{"@type": "ListItem", "position": 1, "name": "首页", "item": "/"}, {"@type": "ListItem", "position": 2, "name": "案例库", "item": "/anli/"}, {"@type": "ListItem", "position": 3, "name": "实务案例点评", "item": "/anli/shiwu/"}, {"@type": "ListItem", "position": 4, "name": "于某杨猥亵儿童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item": "/anli/shiwu/weixie-ertong-yu-chuanbo-yinhui-wupin/"}]}]

参考案例于某杨猥亵儿童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案号: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猥亵儿童罪 · 二审 · 2023-11-23
本案来源已核实(参考案例),判决书全文见文末折叠附录,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一、案情速览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于某杨与妻子安某某、被害人杨某某入住山西省盂县某酒店,其将随身携带的安眠药放入给二人冲泡的奶茶中,二人喝完昏睡后,于某杨趁机与安某某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裸照,又对时年十三周岁的继女杨某某实施猥亵并拍摄照片。

于某杨将猥亵过程编辑文字并配以一百张淫秽图片制作帖子发布到互联网,以设置积分浏览帖子和帖子点击量赚取积分的方式非法获利,截至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该帖点击量已达四十五点三万次,后由国际刑警组织通报线索侦破。

盂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裁判要点提炼

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后拍摄、制作淫秽照片并配以文字在互联网上传播牟利,造成被害人身份信息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其拍摄、制作淫秽照片并传播的行为同时构成侮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当择一重罪与猥亵儿童罪并罚。

使用药物致昏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并拍摄隐私部位与面部照片上传互联网、向多人传播且暴露被害人身份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应认定为猥亵儿童罪情节恶劣。

三、赵律师点评

一杯奶茶之后发生的两件事

这起案件最让人难受的地方,加害人是被害人的继父。于某杨把安眠药放进妻子与继女的奶茶里,等二人昏睡后先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并拍裸照,再对时年十三周岁的继女实施猥亵并拍照。用药物使人失去反抗能力,既是手段上的恶劣,也直接切断了被害人当时反抗、呼救、保存证据的可能。正因为如此,这类案件里被害人的陈述往往出现得晚、细节不完整,办案时更要把注意力放在客观证据上——本案最终是靠国际刑警组织通报线索才侦破的,网络痕迹成了突破口。

三罪名的十字路口,为什么要择一重

把猥亵过程、隐私部位与面部照片配上文字发到色情网站,这个动作同时踩中了两个罪名:一是侮辱罪,因为它公然暴露被害人身份、贬损其人格;二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为其内容属于淫秽电子信息且以换取积分为目的。法院的处理是择一重罪,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理由是清楚的: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如果按数罪并罚会造成对同一行为的重复评价,应当按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比较之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更重,故取其重者。

图片配文字,怎么就成了牟利

被告人辩解的空间在于有没有牟利目的。法院从他的行为方式里读出了答案:他长期涉足该网站、熟悉运营规则,用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吸引用户注意、提高点击量以换取积分,再用积分变现。这里的逻辑是,牟利不要求直接收到现金,只要在一个可折算的积分体系里以换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就具备牟利目的。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制作、传播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随之升档——本案这一罪判了十年。

十三年并罚背后的办案提示

猥亵儿童罪六年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十年并罚,决定执行十三年,这个数字提醒我们两件事。第一,网络传播造成的危害是可量化的:点击量四十五点三万次,被害人身份一旦扩散,损害就不可逆,办案中要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并注意对被害人身份作技术处理。第二,电子数据的固定必须早:网站帖子、点击量、积分兑换记录、云端图片,这些证据随时可能被删除或者随网站关停而灭失,第一时间公证或者调取后台数据,往往决定这类案件能不能办成。

一杯奶茶换来十三年的刑期——药物夺走的是反抗的能力,而网络把伤害扩散成了四十五万次点击。

四、判决书全文(点开阅读 · 发布前已做脱敏核查)

2020年1月16日,被告人于某杨和妻子安某某、被害人杨某某(时年13周岁,系安某某与前夫的女儿)入住山西省盂县某酒店。于某杨在安某某母女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随身携带的安眠药放入给二人冲泡的奶茶中,安某某母女喝完后昏睡过去,于某杨趁机与安某某发生性关系并拍摄安某某裸体照片,又对继女杨某某实施猥亵并拍摄猥亵照片、被害人隐私照片。后于某杨将猥亵过程编辑文字并配以上述100张淫秽图片制作"山西盂县某酒店、继父、老婆和前夫女儿"等字样的帖子发布到互联网,以设置积分浏览帖子和帖子点击量赚取积分的方式非法获利,截至2020年4月10日,该帖点击量已达45.3万次。国际刑警组织向我公安部门通报线索后该案被侦破。

盂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2023)晋0322刑初11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于某杨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宣判后,于某杨提出上诉。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3日作出(2023)晋03刑终9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后拍摄、制作淫秽图册并配以文字在互联网上传播牟利,造成被害人身份信息扩散的严重后果的,其拍摄、制作淫秽图册并传播的行为同时符合侮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当择一重罪与猥亵儿童罪情节恶劣并罚。

本案中,被告人于某杨使用药物对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并将猥亵过程、被害人隐私部位、被害人面部制作照片,配以“老婆和前夫女儿”、“以上照片为2020年1月我在盂县xx酒店给杨某某拍的照片”的帖子上传色情网站,向多人传播且暴露被害人身份,其犯罪情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被告人于某杨长期涉足案涉色情网站,对该网站的运营规则较为了解,其制作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并在该网站发布、传播,用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吸引该网站用户的注意力和眼球,提高点击量以达到换取积分的目的,然后再用积分变现其他,被告人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依照《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于某杨行为又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而且,被告人于某杨猥亵继女并制作淫秽电子信息上传互联网,向多人传播且暴露被害人身份,造成被害人身份信息扩散的行为,同时符合侮辱罪的构成。对此,应当择一重罪,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

综上,法院对被告人于某杨以猥亵儿童罪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后拍摄、制作淫秽照片并配以文字在互联网上传播牟利,造成被害人身份信息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其拍摄、制作淫秽照片并传播的行为同时构成侮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当择一重罪与猥亵儿童罪并罚。

案号: 审理法院: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3-11-23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4-04-1-185-001)。

本文案情与裁判要点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点评部分为律师个人实务意见。

免责声明:本页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差异较大,遇有具体法律问题请携带材料咨询律师,以律师正式意见为准。

相关办事指南

「该不该打官司」看本文;「去哪办、带几份、几天出结果」看办事指南,一件事一条路径。

查看全部 188 个办事场景 ›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