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的九项法定权利,包括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一、九项权利是一张清单,不是一句口号。 安全权(第七条)、知情权(第八条)、自主选择权(第九条)、公平交易权(第十条)、求偿权(第十一条)、结社权(第十二条)、获得知识权(第十三条)、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第十四条)、监督权(第十五条),九项各有独立内容,也各有对应的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时要说清援引的是哪一项,法院才能对应审查经营者违反了哪一项义务。

二、安全权:人身、财产不受损害。 第七条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项权利不因交易是否完成而变化:试吃、试用、试穿、体验期间受伤,同样受保护;赠品、奖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经营者不能以「免费」为由免责。餐厅地面湿滑、商场扶梯夹伤、民宿热水器漏电,都是典型。经营者对应的义务是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标准可参考安全保障义务。

三、知情权:有权知道真实情况,且可以主动问。 第八条列举了十三类信息: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服务领域则对应内容、规格、费用。这项权利有两个层次:一是经营者应主动披露,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二是消费者询问时,经营者应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知情权的边界在商品、服务本身,不包括进货价、成本结构。

四、自主选择权:买不买、买谁的、怎么买,由消费者决定。 第九条给了三层自由: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接受或者不接受。第三款还明确,消费者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侵害是「只能选套餐」「必须搭售」「不买就别碰」。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进一步划出红线: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变相强制交易,也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

五、公平交易权:质量、价格、计量三项底线。 第十条要求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质量保障指向商品服务应符合约定与法定标准;价格合理指向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虚构原价;计量正确指向不得短斤少两、不去皮称重。拒绝强制交易,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强制行为当场说「不」的权利。

六、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三项容易被忽视的权利。 第十一条明确,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是所有索赔请求的权利基础。第十二条赋予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权社会组织的权利,消费者协会由此而来。第十三条是获得知识权,常被用来评价经营者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是否尽到说明义务。

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不许搜身、不许限制人身自由。 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这一条在实务中最常被援引的场景是超市、商场怀疑偷窃后强制搜包、搜身、扣留。经营者可以报警,可以调取监控,可以在合理限度内询问,但无权搜查消费者身体、无权限制人身自由、无权侮辱诽谤。第五十一条为这项权利配了救济: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搜查罪等刑事犯罪,但并非一律构成犯罪,要看手段、时长、后果与情节。

八、监督权:可以批评、检举、控告。 第十五条赋予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批评、建议。监督权不要求自身受损,求偿权则以损害为前提。

九、权利可以行使,但不能滥用。 行使知情权不得要求披露商业秘密,行使监督权不得捏造事实、敲诈勒索;以索赔为名夹带、掉包、造假、篡改生产日期的,不仅不受保护,还可能承担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对比项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民事责任(救济)民法典上的人格权
性质法定权利,赋予消费者法定负担,约束经营者权利受侵害后的法律后果民事主体固有的人身权利
功能划定消费者可以主张的范围对应每项权利的履行标准填补损害、惩罚恶意保护生命、身体、名誉、隐私等
条文位置消保法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消保法第三章、实施条例消保法第四十条以下、民法典侵权编民法典人格权编
典型适用拒绝搭售、要求说明、拒绝搜身标明真实名称、真实告知、保障安全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被搜身后的名誉权、身体权之诉

三组关系的关键词是「权利」「义务」「救济」。权利与义务一一对应,主张知情权对应的就是经营者真实告知义务,主张安全权对应的就是安全保障义务。权利与救济则是不同层次:九项权利是「可以要求什么」,民事责任是「被违反后能拿到什么」。惩罚性赔偿不是第十项权利,而是欺诈、明知缺陷仍提供等情形下的救济方式。人格尊严受尊重权与民法典人格权存在竞合,可以同时主张,但同一损害不能重复获赔。

实操指引

  • 第一步,把不满翻译成具体权利。 商家临时加价,指向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强制搭售保险,指向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吃到异物受伤,指向安全权与求偿权;被保安搜包,指向人格尊严受尊重权。定性准确,投诉和起诉的请求才写得对。拒绝搭售的实例见4S店强制搭售保险、装饰,消费者可以拒绝吗?。
  • 第二步,当场明确拒绝并留痕。 面对「不买这个就不能提货」「必须选套餐」这类要求,当场说明「我只购买已下单的商品,搭售部分我不接受」,并录音或录像。变相强制的处理思路见全款买手机提货却被要求加买399元碎屏险,「变相强制消费」该怎么办。
  • 第三步,遭遇搜身立即固定证据并报警。 记住时间、地点、在场人员,要求查看并保留监控,就医记录、衣物损坏照片一并留存。不要签署任何「自愿接受检查」的文件。人格尊严受损的赔偿主张,可对照精神损害赔偿。
  • 第四步,格式条款挡路时另辟路径。 商家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概不退换」抗辩的,可依格式条款规制主张该内容无效,参见不许自带酒水、设最低消费,这些条款管用吗与格式条款。
  • 第五步,监督权可以单独使用。 即使自己没有损失,发现商家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销售过期食品,也可以举报并要求处理,路径见消费者有权举报商家违法吗。

常见问题

超市怀疑我偷东西,能不能要求我打开包、搜身?

可以询问、可以报警,但不能强制搜查身体或随身物品,也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侮辱诽谤。第五十一条明确,搜查身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遇到强制搜身,应当场拒绝并报警,保留监控与证人信息。

商家说「不买就别摸」「试了就得买」,侵犯了什么权利?

主要是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第九条明确消费者有权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第十条明确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若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技术手段相逼,还违反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我能不能要求商家公开进货价、成本,证明它卖得贵?

不能。知情权指向与商品、服务本身有关的真实情况,如价格、产地、性能、有效期等,不包括进货价、成本结构与商业机密。价格是否合理,可通过同款市场价、明码标价情况、有无价格欺诈判断。

商家侵害了我的权利,但没造成实际损失,还能维权吗?

可以。监督权不以自身受损为前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自主选择权、知情权被侵害,即使没有金钱损失,也可要求停止侵害、改正行为。要求赔偿则需要证明损害存在。

注意避坑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各项权利的边界、经营者义务的履行标准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在个案中差异很大,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结合交易记录、现场证据与本地裁判口径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