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效力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 每一项都写清「证明什么、怎么取」
一纸股东会决议把你的股权稀释了、把重要资产处置了,先别急着吵翻——打这类官司先选对路:决议“不成立、可撤销、无效”三种打法,证据各不一样。特别是撤销有六十日除斥期间,拖不得。
证据清单(按重要性排序)
决议与会议记录原件核心
证明:决议存在、内容是什么、何时作出
怎么取: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及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司不给的,到市场监管部门调取章程与备案文件,诉讼中申请法院责令公司提交
注意: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对方一句“没开过这个会”就能让你很被动
召集与通知的证据核心
证明:会议召集程序、通知方式与期限是否合法
怎么取:保存通知的快递面单、邮件、微信记录,召集人身份材料,会议通知时间与开会时间对比;未被通知的记录自己何时、通过何种途径知道决议
注意:未被通知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决议作出满一年撤销权就消灭
表决过程与签字材料核心
证明:表决比例是否达标、签名是否真实
怎么取:表决票、签名页留存;发现签名是伪造、代签的,收集当时不在场、笔迹差异的证据,必要时申请笔迹鉴定
注意:签名造假常指向决议不成立甚至刑事问题,一条线索多份材料固定
公司章程核心
证明:召集、表决、决议事项是否违反章程约定
怎么取:章程原件或市场监管局调档章程及修正案;对照章程里的表决比例、召集规则逐条核对决议
注意: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可请求撤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才无效——主张前先分清
股东身份与资格证据重要
证明:你有权起诉请求撤销或确认决议效力
怎么取: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信息、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协议与款付凭证
注意:起诉时已不是股东的,资格争议本身可能先吵一轮,把取得股权的凭证留全
决议内容损害的证据重要
证明:决议涉及担保、增资、资产转让等内容的违法或损害情形
怎么取:决议对应的合同文本、对外担保文件、资产评估材料、对公司财务与股东权益的影响说明
注意:内容违法的无效没有六十日限制,但主张无效同样要拿证据说话
时间线与主张权利的记录补强
证明:你行使权利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怎么取:记录决议作出日、你知情日(邮件送达、拒收记录、律师函),把起诉日期对照六十日、一年两条线倒排
注意: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日期一到权利消灭,先起诉后补证也别拖过线
取证红线
取证三条红线: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卧室等隐私场所偷拍偷录;不得通过威胁、诈骗手段取证;绝不能伪造、变造证据——伪造证据不仅要输官司,还可能构成犯罪。拿不准的取证方式,先问律师。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5条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6条决议可撤销的情形与六十日除斥期间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谁主张谁举证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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