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可以反悔吗?先说结论:可以,但有代价。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两条路选一条。也就是说,对方反悔不履行,你不必再受和解协议约束,可以回到原判决继续执行;但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依法扣除。另外,有四种情形法院会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反悔后的两条路(《执行和解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什么情况下不能恢复执行(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①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② 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规定情形的除外;③ 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④ 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已履行部分要扣除:恢复执行后,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部分应当依法扣除,这部分产生清偿效力。

一、反悔 = 回到原判决,还是另案起诉?

情形申请执行人怎么做
对方明确/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就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不能再申请恢复执行
约定履行期尚未届至、条件未成就一般不予恢复执行(预期违约除外)
对方正在按协议履行一般不予恢复执行
和解中已以物抵债的部分恢复执行时按约定抵债额扣除(而非市场价)
想主张和解协议项下的给付可就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二、两个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17-5-202-023 · 案号 (2023)鲁执复49号

裁判规则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法院可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法院恢复执行的是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予以扣除;若债权人认为履行和解协议更有利,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给你的启示这条把「反悔后怎么走」讲得很清楚:恢复执行=回到原判决,和解协议里多让的让步不算数了;另行起诉=按和解协议要。选哪条要看哪种更有利——如果和解协议给的比判决多,就走另行起诉;如果反复拖延、还是原判决更实在,就申请恢复执行。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17-5-102-003 · 案号 (2021)京0113执恢1068号

裁判规则对于以物抵债履行的部分,如双方当事人在达成执行和解时已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明确约定抵债数额,在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该约定应受法律保护。恢复执行时,应当以当事人的约定抵债额而非市场价值作为以物抵债的扣除依据。恢复执行后,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部分应当依法扣除,系强制性法律规范,不得以双方合意的方式排除适用。

给你的启示和解里「以物抵债」的作价要写清楚,因为它直接决定日后恢复执行时能扣多少。约定抵债额受保护,但「已履行部分必须扣除」这条是硬规则,不能靠双方约定绕开。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 ① 达成执行和解后,别急着让法院结案——先看清楚是「暂缓执行」还是「撤回申请后终结执行」,撤销申请会让程序地位发生变化; ② 口头和解风险大——和解内容、履行期限、以物抵债作价,一定要书面固定并提交法院备案,否则日后举证困难。

对方只履行了一部分就不履行了,怎么办?

可以就未履行部分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时已履行部分予以扣除。

和解协议里我让了步,恢复执行后还能反悔吗?

恢复执行的是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此前基于和解作出的让步不再适用;若和解协议对你更有利,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达成和解后对方违约,还能要求双倍违约金吗?

可在另行起诉主张履行和解协议时,按和解协议约定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恢复执行要重新交费吗?

恢复执行一般不重复收取申请执行费,具体按规定处理。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句话:反悔有代价但不至于无路可走——恢复执行回原判决,或另行起诉按和解协议要,已履行部分都扣除。申请执行的期限与中断,可参阅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对方没财产时怎么办,可参阅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执行还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