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近亲属的钱数额标准有不同吗?入罪数额标准本身不降——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线照旧,各省在这个幅度内定具体标准——但处理规则完全不同: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这是司法解释写明的条款,不是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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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做错的两件事:一是以为「自家人骗自家人法律不管」而放心地骗;二是反过来,家属一报案就以为必判刑,放弃了谅解与不起诉的争取空间。

三层判断与一个关键区分

关键结论

三层判断:

① 数额线不变: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按统一标准判断,亲属身份不改变入罪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仍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

② 处理规则另有一套: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注意「近亲属谅解」是一个前提条件,不是自动适用。

③ 还有一条并行的出口:诈骗数额虽已达「数额较大」,但认罪、悔罪,且有法定从宽情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未参与分赃或者不是主犯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数额线不变,变的是「怎么处理」

把两条规则分开看,最不容易混:

层次规则亲属身份的影响
定罪(是否构成犯罪)达到「数额较大」即可能构成诈骗罪不影响,标准统一
处理(是否追诉、是否判刑)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影响很大
量刑(判多重)确有追究必要的,酌情从宽影响量刑幅度

也就是说,亲属身份不是「免罪金牌」,而是在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为处理方式留出的一个出口。这个出口有两个关键限定:一是对象必须是近亲属,二是必须取得谅解。

「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这句话里的「一般」,意味着有例外。什么情况下会例外?看下面四个因素。

「近亲属」到底包括谁

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因为「近亲属」在民法、刑法、行政法里范围不完全一样。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界定: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按这个范围对照日常关系:

关系是否属于刑事「近亲属」说明
夫、妻是配偶
父、母是含养父母?实务中通常按实际抚养关系认定
子、女是含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胞兄弟姊妹是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属于「其他亲属」,不适用本条
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同上
公婆、岳父母不是姻亲,不属于近亲属
堂表兄弟姐妹不是不属于同胞兄弟姊妹
儿媳、女婿不是姻亲

这张表下半部分的每一行,实践中都出现过误解。骗了爷爷奶奶的养老钱,能不能适用「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严格按条文,不能直接适用——因为祖父母不在近亲属范围内。当然,法院在量刑时仍会考虑亲属关系、退赔、谅解等因素酌情从宽,但那属于「酌情」,不是「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这条规则。

所以如果涉案对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辩护的重点要调整:不去主张适用近亲属条款,而是走「数额、情节 + 退赔谅解 + 认罪认罚」的综合从宽路线,同时援引诈骗解释第三条(下面会讲)。

「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的四个判断因素

这条规则不是自动开关,实践中法院会看四件事:

第一,数额与占比。 骗 5 万元和骗 500 万元,处理方式完全不同。前者可能不起诉,后者几乎必然起诉。还要看这笔钱在被骗人财产中的比重——是老人的全部养老钱,还是闲余资金,评价差别很大。

第二,手段与次数。 一次性借用后不还(民事纠纷为主),与编造重病、伪造诊断书、冒充公检法反复骗取的,性质完全不同。手段越接近「典型诈骗」,越难适用「不按犯罪处理」。

第三,钱款的去向。 用于赌博、挥霍、还高利贷,与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治病、还债,评价不同。前者难以认定「情节轻微」,后者尚有空间。

第四,是否累犯、有无前科。 有诈骗前科的,几乎不可能适用这一条。对累犯、职业犯,从宽的空间本来就窄。

把这四点合起来,实务中的分布大致是:

情形处理倾向
数额刚过线、一次性、钱用于家庭、全额退赔、近亲属谅解、初犯很可能不按犯罪处理或不起诉
数额较大、多次、部分挥霍、退赔大部分、近亲属谅解可能起诉但判缓刑
数额巨大、手段恶劣(伪造证件、冒充身份)、拒不退赔起诉并实刑
有诈骗前科、累犯基本无适用空间

和「偷拿家人财物」是一条思路

盗窃罪有几乎相同的规则,可以互相参照: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两相对照,能看出立法的一致逻辑:亲属之间的财产侵害,法律优先让家庭自己解决,刑法退到后面。理由很实际——这类行为的被害人往往不愿意亲人坐牢,强行追诉反而造成家庭破裂,且追赃退赔在家庭内部更容易实现。

但两条的措辞有细微差别,值得注意:

  • 盗窃用的是「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范围更宽;
  • 诈骗只写「近亲属」。

这个差别在实践中是有意义的:诈骗案件里,如果被害人是同住的其他家庭成员但不属于近亲属(比如公婆),主张适用该条会有障碍。这一点在辩护时要提前预判,不要写到意见里被对方直接指出。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与量刑,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另一条更宽的出口:不起诉的五种情形

即便不满足「近亲属」的条件,还有一条路可走。诈骗解释第三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这条的适用面比「近亲属」条款宽得多——不要求亲属关系,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这一档(不是巨大、特别巨大)+ 认罪悔罪 + 五种情形之一。

注意第(四)项:被害人谅解。在任何诈骗案件里,被害人谅解都是通向不起诉的一个支点;在亲属之间,这个支点更容易拿到。所以从操作层面看,家属真正该做的是:

  1. 尽快全额退赔(这是最硬的,第(二)项不需要「谅解」作为前提);
  2. 取得书面谅解(第(四)项);
  3. 认罪认罚,留下悔罪记录;
  4. 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把上述材料提交检察院,争取不起诉。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与各自条件,见检察院不起诉有哪几种情形?。

谅解书怎么写、什么时候交

谅解书不是「写句好话就行」,要能对应办案机关的审查要点:

要素具体写法
双方身份写明谅解人与被谅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被害人关系
事实基础简述被骗经过与金额,与在案证据一致,不要为了「显得轻」而写小金额
退赔情况写明已收到多少钱、以什么方式(转账凭证编号)、剩余部分如何处理
谅解意思明确写「对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落款本人签名、按指印、日期;最好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个常见错误:

  • 只写「谅解」,没写退赔。 没有实际退赔的谅解书,分量很轻。
  • 金额写成「大概几万」或者与笔录矛盾。 一旦被指出数字不一致,整份谅解书都受影响。
  • 由他人代签。 谅解必须是被害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代签无效,还可能引发新的争议。

提交的时点:越早越好,但审查起诉阶段最关键。侦查阶段提交有利于争取不捕、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是争取不起诉的主要材料;到审判阶段才提交,只能作为量刑情节。

退赔比例与时点对量刑的影响,退赃、退赔对量刑有什么影响?有更细的对照。

家属的两难:报案后能撤吗

这是亲属间诈骗最常见的问题:母亲报案说儿子骗了她的钱,第二天想去撤案。

答案是:诈骗罪是公诉案件,报案人无权撤案。 是否立案、是否起诉、是否判刑,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不因被害人撤回报案而终止。被害人的谅解是量刑情节和处理依据,不是「撤销键」。

但谅解确实有实际作用:

阶段谅解的作用
立案前影响是否立案,情节轻微的可以不移送刑事程序
侦查阶段影响是否提请逮捕、是否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是不起诉的重要依据(诈骗解释第三条第四项)
审判阶段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可能判缓刑

所以家属该做的不是「想办法撤案」,而是把谅解、退赔、认罪认罚三件事同步做足,让办案机关在每一个节点都有从宽的理由。指望撤案,通常只会耽误时间。

关于自首的一个提醒

亲属间案件里,当事人常以为「我自己去说的就算自首」。这一点有明确的判例限定。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3-1-222-009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应发生在被侦查机关控制之前,被侦查机关控制后经允许暂时离开,之后按照侦查机关要求到案接受讯问的,系履行配合调查义务,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这条要旨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界线:「自动投案」必须发生在被控制之前。已经被控制、经允许离开、再按要求回来接受讯问的,是履行配合义务,不是自首。

实务中的意义很直接:如果当事人已经接到通知、被约谈过,之后再「主动去说明情况」,通常只能认定坦白,不能认定自首。自首与坦白在从宽幅度上有实质差距,所以这个时点的判断要在第一时间完成——一旦错过,就回不去了。

亲属间案件的常见疑问

问:骗了父母的钱,父母不追究,还会被判刑吗? 答:可能仍会被追诉,但空间很大。如果数额刚过「数额较大」线、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悔罪,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较高。若数额巨大、手段恶劣、有前科,即便父母谅解,仍会起诉,谅解只作为从轻情节。

问:爷爷奶奶算近亲属吗? 答: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界定,不算。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堂表兄弟姐妹都不在「近亲属」范围内。这时不要主张适用近亲属条款,改走诈骗解释第三条的综合从宽路线。

问:兄弟姐妹之间借钱不还,算诈骗吗? 答:关键看借款时有没有归还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时就没打算还、编造了用途、事后失联,可能构成诈骗;如果只是经营失败还不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亲属身份不改变这个判断标准。

问:父母报案后,能要求公安不立案吗? 答:可以表达意愿,但不能决定。公安机关依职权审查是否立案。父母明确表示不追究、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影响办案机关的处理,但不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院、判决权在法院。

问:退赔一定要全额吗? 答:全额退赔是最有力的(诈骗解释第三条第二项明确「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确实无力全额的,退赔大部分并说明原因,加上谅解与认罪认罚,仍有争取空间,但难度上升。

问:亲属间诈骗,判了刑还能保留工作吗? 答:判处刑罚后,公职人员和特定职业(律师、教师、医师等)通常会被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资格。如果是缓刑,部分岗位可能保留,但要看单位规章制度与行业规定。这个后果往往比刑期本身更影响家庭,值得在辩护策略中一并考虑。

条文依据

法条依据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