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职业病观察期,费用谁出、单位能辞退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此期间也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观察期是一段受法律保护的特殊期间。单位还必须配合提供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② 这段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诊断、鉴定费用同样由用人单位承担;③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诊断,并如实提供职业史、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检测结果等资料。
一、先弄清「疑似职业病」和观察期
结论:疑似职业病不是确诊,但它带来的保护从发现疑似那一刻就已经开始。
职业病诊断有一个过程:体检或就诊中发现问题、怀疑与职业危害有关,就会作为疑似职业病处理,再进入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二、观察期内不得解除或终止,费用由单位承担
结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期间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一条把三件事说清:单位要及时安排诊断;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没有留「协商解除」的口子。
三、诊断、鉴定费用,也由单位承担
结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一条规定鉴定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负责,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以让结论尽量客观。
四、单位要如实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结论: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诊断鉴定所需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也应督促其提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职业病的认定很依赖职业史、接触史和工作场所的检测数据,这些材料大多在单位手里,所以法律要求单位如实提供,还给了鉴定机构现场调查的途径。
收到疑似职业病的通知后,尽快配合安排诊断,别拖过时效;
书面向单位要求提供职业史、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检测结果;
单位拒绝提供的,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推动其监督检查和现场调查;
全程保留劳动合同、考勤、体检报告、就诊记录等材料。
两个提醒:① 观察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也不能以合同到期、调岗降薪等方式变相逼退;② 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要求劳动者自付或者从工资里扣都是不对的,职业病与工伤认定的关系可参阅职业病算不算工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怎么做。
五、常见问题
结论:关于疑似职业病观察期,常见疑问如下。
观察期内单位停发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诊断、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单位不提供职业史和检测资料,怎么办?
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由其监督检查,必要时组织现场调查。
离职后才发现职业病,还能主张吗?
一句话:观察期是「保护期」,不是「空窗期」。不能辞退、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必须配合提供资料,这三条都要落到实处。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