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上那套房子照片通透、采光极好,租金比同小区低八百。你约了看房,中介带你走进一间朝北的小屋,说「那套刚租出去了,这套也不错」。最近问「网上租房照片与实际不符怎么办」的人不少,本文讲清谁能被追责。2025 年 9 月 15 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第十六条,对住房租赁企业提出四项硬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同渠道发布的信息一致、图片与实物一致、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不得隐瞒或拒绝提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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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几个要点

关键结论

① 义务主体是住房租赁企业:自营房源的企业,不是个人房东。 ② 四项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多渠道一致、图片与实物一致、不得隐瞒重要信息。 ③ 「引流房」踩线:用不存在的低价房源吸引客户,属虚假信息。 ④ 平台另有核验义务:第三十六条要求核验发布者真实身份,明知虚假要删除并报告。 ⑤ 中介另有禁止清单:第二十五条列了不能干的六类事。 ⑥ 能主张什么:欺诈可撤销合同、退费赔偿;行政上可投诉处罚。

一、条文原文

法条依据
  • 《住房租赁条例》第十六条
  • 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住房地址、面积、租金等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其经营场所、互联网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发布的房源图片应当与实物房源一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

二、四种「不一样」,各自踩哪条线

要件·情形违反内容典型表现可主张
照片与实物不符图片应与实物一致用样板间、精修图、其他房源照片虚假宣传,可要求赔偿
房源根本不存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引流房」,到店说租掉了欺诈,可主张相应赔偿
面积、租金、地址不符应真实准确完整标 40 平米实际 25 平米;标价另加服务费违约或欺诈,可撤销合同
隐瞒重要信息不得隐瞒重要信息不告知无窗、临街噪音、即将拆迁、有抵押可主张欺诈或重大误解
多渠道信息不一致不同渠道应一致App 一个价、门店一个价以对消费者有利的为准,可投诉

「引流房」是执法重点。用虚假的低价房源吸引客户到店,再推荐其他房源,是行业长期存在的套路。第十六条明确禁止「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这类行为可以直接投诉。

三、三类主体,责任不同

住房租赁企业(自营房源):直接受第十六条约束。发布虚假信息的,住建部门可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按第四十一条罚款(2 万至 10 万元);构成欺诈的,承担民事责任。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中介):受第二十五条约束,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代收代付租金押金、不得未经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约等;收费要明码标价(第二十六条)。发布虚假房源的,按第四十一条处理。

网络平台:按第三十六条,应当核验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知道或应当知道发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删除信息、保存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代收代付租金押金。平台未尽核验义务、造成损失的,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房东:不直接适用第十六条(该条主体是企业),但发布虚假房源同样可能构成欺诈,按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处理。

四、被「照骗」了怎么办

第一步,截图存证。 房源页面、价格、面积、照片、发布者信息、发布时间,全部截图;用录屏把浏览路径录下来,防止页面被删改。

第二步,现场对比取证。 到现场拍同角度照片,记录实际面积、采光、噪音、设施状况。带看人的话也录下来(自己参与的对话可以录音)。

第三步,明确诉求。 还没签约的,直接换房源并投诉;已经签约的,看偏差程度:面积严重不符、无窗、隐瞒抵押或拆迁的,可主张欺诈撤销合同、退还租金押金、赔偿搬家损失;偏差轻微的,可要求降租或补偿。

第四步,投诉渠道。 住建部门(房源信息、企业资质)、市场监管部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平台客服(要求下架并处理发布者)。12345 可一并转办。

第五步,起诉。 金额较大或协商不成的,按合同纠纷或欺诈起诉,主张撤销合同、返还费用、赔偿损失。

五、边界与常见误区

误区一:「照片经过美化是行业惯例」。美化与失真是两回事。调亮度、修色差可以理解;用其他房源照片、隐瞒无窗、虚标面积,就是虚假信息。

误区二:「房子租掉了,带我看别的很正常」。用不存在或已租出的房源持续引流,属发布虚假信息,不是「正常推荐」。

误区三:「平台只是信息中介,不用负责」。第三十六条明确平台有核验身份、删除虚假信息、报告的义务。

误区四:「签了合同就只能认」。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撤销,撤销后双方返还;但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不适用本条的情形:个人房东直租的信息发布(不适用本条,但受民法典与广告法约束);已明确标注「效果图」「样板间」且现场说明的,一般不构成虚假;房源在带看前已真实租出且及时下架的,不属于虚假信息。

六、看房前的三个动作

第一,要求对方提供房源编码或产权信息,能在平台核验的优先。第二,要求实时视频看房,而不是只看图片;视频里让对方走到窗边、拍楼道、拍门牌。第三,把关键承诺写进合同:面积、朝向、有无窗户、租金是否含物业费与网费、是否另收服务费。写进合同的承诺,才有违约救济。

一句话总结:房源照片与实际不符,先看发布主体——住房租赁企业受第十六条约束,信息必须真实、多渠道一致、图片与实物一致,不得隐瞒重要信息;中介受第二十五条禁止清单约束;平台受第三十六条核验义务约束。被「照骗」了先截图、再现场对比,可投诉也可主张欺诈撤销合同、退费赔偿。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房源页面截图、现场证据与合同文本,咨询执业律师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