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员,判几年?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容易做错的事,是把「没看住、人跑了」和「故意放走」混为一谈——前者是过失犯罪,刑档低得多;后者是故意犯罪,起刑就是五年以下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门槛。
先把结论说清
三层判断:
① 先看主观:私放是故意——明知对方是在押人员,仍然私自释放,或者明知其要脱逃而放任、提供条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脱逃的,是同条第二款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属过失。
② 再看对象和状态:对象限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包括羁押于看守所、押解途中、提讯途中、监狱服刑期间。已经依法释放、取保候审的人,不属于本罪对象。
③ 最后看情节:私放行为一经实施即成立,不要求被放的人真的跑掉或者再犯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的是刑档,不是罪与非罪。
这里容易出错
| 比较项 | 私放在押人员罪(第四百条第一款)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四百条第二款) |
|---|---|---|
| 主观 | 故意 | 过失,严重不负责任 |
| 行为 | 私自释放、伪造手续放人、放任脱逃 | 该看管没看管、该检查没检查、违规离岗 |
| 结果要求 | 实施即成立 | 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
| 量刑 | 五年以下;情节严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特别严重十年以上 | 三年以下;特别严重后果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往下深一层
| 行为方式 | 对应罪名 |
|---|---|
| 没有任何手续,直接开门放人 | 私放在押人员罪 |
| 伪造释放证明、冒用他人签字办出所 | 私放在押人员罪 |
| 明知要跑不制止、故意调开监控或支走同事 | 私放在押人员罪 |
| 走完法定程序,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
| 值班期间脱岗、漏查,人自己跑了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
关键在于有没有走法定程序:程序齐全但条件不符,是第四百零一条;根本没有程序、程序是伪造的,就是第四百条的私放。
入库案例
裁判要旨对服刑人员的减刑要经过多个司法程序,涉及的司法人员权限不一,每个环节的司法人员各负其责,只要行为人充分、完全地利用了其在减刑程序中的职务便利进行徇私舞弊,至减刑程序进入下一个不在其法定职权控制范围之内的环节时,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收受贿赂,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明知其未遵守监外执行报到等规定,应监督对其提请收监而未予监督,致使罪犯长期脱管,严重影响刑罚执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与本文的关系这条要旨正好落在「往下深一层」表里那条岔路上:走法定程序但徇私舞弊为不符条件者办减刑、监外执行,是第四百零一条的罪名,不是第四百条的私放——「变相提前出狱」与「直接开门放人」是两条路径、两个罪名。两案对照着看,程序有没有走、手续是真还是假,就是罪名分岔的开关。
常见疑问
问:人已经跑了又被抓回来,还算私放吗? 答:算。私放是行为犯,放出去的那一刻就成立,后来抓回来只影响情节评价,不影响定罪。
问:不是警察,是看守所的辅警、协管员,能构成吗? 答:可以。本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受委托从事监管工作、实际行使看管职权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实施私放,依照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问:被放走的人自己要不要担责? 答:被私放的人没有实施脱逃行为,通常不构成脱逃罪;但如果他教唆、串通监管人员放自己出去,可能另构成脱逃罪或者行贿罪,要看具体行为。
问:「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列明了私放在押人员案的四种立案情形:私自将在押人员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放走的;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人员逃跑或者被释放的;为私放在押人员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脱逃的;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此外,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
问: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答:监察委员会调查阶段不能会见。家属可以按要求送衣物、存生活费,保存好与案件有关的通话记录和转账记录,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立即委托律师阅卷。
规则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归结
有没有手续、是不是故意,这两问定罪名;罪名一定,刑档就从「三年以下」跳到「五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
顺着这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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