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AI 虚拟主播侵权,谁负责——先给结论。责任通常落在使用它、运营它的一方,也就是背后的公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的肖像,也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所以数字人、AI 虚拟主播用了他人的脸或声音侵权,被侵权人告的是运营方,而不是「这个虚拟形象本身」。下面讲清责任与维权。
一、用他人肖像做数字人:侵害肖像权
结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权的同样被禁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这一条直接针对「AI 换脸」「数字人分身」这类做法——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是被明令禁止的。要把某人的形象拿来做数字人、虚拟主播,必须先取得本人同意;没有同意,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注意第二款:即便你手里有某张肖像作品(比如照片)的权利,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能随意发表、复制、展览。
裁判规则自然人的人格权及于其虚拟形象,未经许可使用自然人姓名、肖像图片创设虚拟形象并进行商业化利用的,构成对自然人人格权的侵害,提供算法规则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给你的启示这条裁判把人格权的保护延伸到了虚拟世界:自然人的人格权及于其虚拟形象,未经许可使用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图片创设虚拟形象并作商业化利用,就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所以,「数字人」「虚拟主播」不是换个外壳就能规避责任。换句话说,不仅使用者要担责,提供算法规则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可能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给从业者的提示是,做数字人前先取得本人许可,把授权范围说清楚。
二、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
结论: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声音和肖像一样,是可以被 AI 克隆、合成的——法律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未经许可用 AI 合成、使用他人声音做虚拟主播、做配音、做广告,同样可能构成侵权。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结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数字人、AI 虚拟主播的侵权内容,大多通过网络传播——发布者利用网络侵权要担责;如果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内容而不处理,还可能按网络侵权规则承担相应责任。所以维权时可以一头找运营方,一头结合平台的处理规则要求平台采取必要措施。
四、谁该负责:运营方通常是主体
结论:数字人、AI 虚拟主播的运营公司通常是责任主体,需要对其发布内容负责。
关键是把「虚拟形象」和「背后的主体」分开看:
- 数字人只是一个呈现形式——它本身不能承担责任;
- 真正作出使用、发布决定的,是运营它的公司或个人——谁运营、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
- 若是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提供形象,还要看各方约定与过错——对外承担责任后,内部可以再按约定追偿。
给企业的提示:使用数字人做代言、直播、宣传前,务必取得肖像、声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约定使用范围与期限。
五、维权路径
结论:固定证据、发出通知要求下架,再起诉主张停止侵害与赔偿。
- 固定证据:对侵权视频、直播录屏、账号信息及时截图或公证存证——这类内容随时可能删除或修改;
- 发出通知:向平台和运营方发出删除、断开链接的要求,保留通知与处理记录;
- 主张权利:可要求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确定被告:把实际运营方列为被告,视情形一并主张平台责任。
裁判规则1.在确定网络主播账号类虚拟财产的归属时,双方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归属。对于双方约定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账号归属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违约事实和违约方的基础上依法予以认定。 2.对于双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确定网络直播账号归属时,除考虑网络直播账号名义上的注册人外,还应当综合考虑账号注册、使用、管理和收益等实际情况,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账号的归属。
给你的启示这条裁判给账号归属纠纷定了标准: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归属;约定了「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账号」的,法院会查明违约事实后依法认定——所以,合同怎么写,往往是归属之争的第一步。换句话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不只看名义上的注册人,还要综合注册、使用、管理和收益的实际情况,按诚信和公平原则确定。给当事人的提示是,运营账号时把注册、使用和收益记录留好。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数字人、AI 虚拟主播侵权,责任通常落在使用它、运营它的公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权的被禁止,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关内容还可参阅AI生成文章图片视频侵权谁担责、肖像擅自用于广告宣传索赔与声音被AI克隆能起诉吗。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