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能不能"利滚利"?把利息写进新借条法院认吗?可以有限度地认:前期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把利息计入后期本金、重新出具的凭证金额可认定为后期本金;但总额还有天花板。 超出上限的部分,既不算本金,也不受保护。
"利滚利"听着像套路,但在民间借贷里,把到期没还的利息并入本金、重写一张借条相当常见。问题在于法院认多少。
① 把利息计入后期本金、重新出具债权凭证,法律有条件承认。 ② 承认的前提是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③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④ 还设了总额天花板:到期应付本息之和超过法定上限计算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⑤ 预扣利息与逾期利息是另外两回事,不能和复利混为一谈。
一、"利滚利"在法律上叫利息计入本金
口语里的"利滚利",法律上就是把前期利息结算后并入后期本金,条件写在下面这条规定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点有三个:一是对前期本息做了结算并重新出具凭证;二是前期利率未超过四倍LPR;三是计息总额还有上限。三个条件都满足,新借条金额才可能被认定为后期本金。利率上限的细节,可对照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可以约定多少?超过部分怎么办一起看。
二、超过上限的部分,不算本金
前期利率本身超过四倍LPR的,超出部分不能计入后期本金——违法的高息不会因为"换了一张借条"就洗白成合法本金。
实践中常见出借人把累积的高息一次性滚进本金,让借款人重签远超实际借款的借条,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法院不会作为本金支持。
三、还有一条"总额天花板"
就算前期利率没超标,法律还设了一道闸门:到期应付本息之和超过"最初本金加按四倍LPR计算整个借款期间利息"的,超出部分同样不予支持。
复利不能让总账无限膨胀:要以最初本金为起点、把整个借款期间作为整体来算。
四、预扣利息、逾期利息,别和复利混在一起
先说预扣利息:写借 10 万元、实际只给 9 万元的,本金按实际出借额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再说逾期利息:到期未还,出借人可主张逾期期间的利息,同样受四倍LPR限制,约定不明的分情形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还有总量控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几条放在一起看:无论是复利、逾期利息还是违约金,最终都受"四倍LPR"约束。借条没写利息时能不能要利息,可看借条没写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
五、写新借条时的几个提醒
出借人打算重写借条的,建议:把前期利率控制在上限以内;写明金额构成,本金多少、已计入利息多少;别把超标的利息写进本金;原有担保、还款记录要衔接好,可参考借款到期还不上,重新写一张借条有用吗?。
借款人签字前要看清新借条有没有把高息滚进去——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即使签了字,也未必需要全额偿还。
常见问题
把利息写进新借条,法院一律不认吗?
不是。前期本息结算后重新出具凭证,前期利率未超过四倍LPR的,新凭证金额可认定为后期本金。
前期约定的利率本来就超过四倍LPR,还能结息转本金吗?
超过部分不能认定为后期本金,只有上限以内的利息才可能计入本金。
反复结息会不会让总金额无限变大?
不会。到期应付本息之和超过最初本金加按四倍LPR计算整个借款期间利息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预扣的利息和复利是一回事吗?
不是。预扣利息是出借时先扣走利息,本金按实际出借额认定;复利是把已产生的利息并入后期本金,受前述条件限制。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