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前把房子留给子女,同时给老伴设一份居住权,这种安排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设了居住权的房子还能不能卖能不能被法院拍卖。结论是都能——可以卖,也可以拍卖,但这份居住权会跟着房子走,买房的人和拍下房子的人都得认。这篇把「居住权不破买卖」这条线索讲清楚。
先说结论
五句话:①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是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的权利,满足生活居住需要;② 居住权必须登记才设立,签了合同没登记,权利还没生效;③ 房子可以卖,但买受人要继续受居住权约束,不能把人赶出去,这叫「居住权不破买卖」;④ 法院也可以拍卖,通常是带居住权拍卖,成交价会因此打折;⑤ 居住权不得转让、不得继承,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死亡时就消灭,消灭后要及时办注销登记。
结论:居住权不阻止房子流通,它只是跟着房子一起被接手。
先看居住权是什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方式也很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可以卖,但买受人要接着受约束
结论:所有权可以转让,居住权不受影响,谁买谁接手。
居住权是登记在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它和所有权是两回事。所有权人可以把房子卖掉,只是卖掉后房子上还挂着一份居住权登记。买受人取得所有权之后,居住权人仍然可以在房子里居住、使用。
这就是常说的「居住权不破买卖」。它和「买卖不破租赁」的逻辑类似,但效力更强——租赁是合同关系,居住权是物权,登记之后就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买房的人不能拿「我是新房东」当理由把居住权人清出去。 所以买房时遇到带居住权的房子,最要紧的一步是查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簿上有没有载明居住权、居住权人是谁、期限到哪一天,一目了然。中介或卖方如果只说「没事、人搬走了」,不如查一次登记簿。 对卖方来说,带居住权的房子市场上通常卖不上价,原因是买方要接受这个负担。但即便卖价打了折,所有权仍然可以转让,不存在「设了居住权就不能卖」这回事。
二、可以拍卖,通常是带居住权拍卖
结论:法院能拍卖,但居住权继续有效,拍卖公告会把它写明,成交价因此受影响。
房子被设了抵押、又被法院查封执行时,能不能拍卖?可以。拍卖处置的是所有权,不是消灭居住权。法院在拍卖前会调查该房屋的权利负担,把居住权写进拍卖公告和评估报告。
对竞买人的影响很直接:拍下一套带居住权的房子,你拿到的是所有权,但居住权人可能还在里面住,最短到对方去世或者期限届满。所以这类房子在拍卖市场上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理性竞买人会把这部分负担折算进出价。 如果法院没有披露居住权、买方事后才知道,可以就公告披露是否完整提出异议;一般情况下,带居住权的房屋在公告里都会写明,竞买人应自行查看。 对债权人来说,带居住权的房子拍卖价格低,能拿回的钱就少,这是设立居住权时应当预见的后果。所以债权人在接受房屋抵押前,也应查清有没有居住权。
三、不得转让、不得继承,期限到了就消灭
结论:居住权是给特定人用的,不能转给别人,也不能继承,人和期限决定它的寿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这几条合起来,给出居住权的三个特点:
- 专属性:只属于登记的居住权人,不能转让给他人,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不得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能出租,除非另有约定。
- 有期限:可以约定一定年限,也可约定为终身。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就消灭。
消灭之后有一件容易被忽略的事: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居住权人已经去世或者期限已到,登记簿上还留着这条记录,会给房子再次交易、抵押带来麻烦。所有权人应主动去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常见问题
结论:下面几个问题最常被问到。
老人给我设了居住权,我能不能把它转卖给别人?
不能。居住权不得转让、不得继承,只属于登记的权利人本人,不能当成资产转让。
我买了带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走?
不能。居住权登记在先,具有对抗效力,所有权转让不影响居住权,你要继续受它约束,直到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去世。
法院拍卖带居住权的房子,我要注意什么?
看清拍卖公告和评估报告里对居住权的披露,把它折算进你的出价。拍下后居住权仍然有效,不能以所有权人身份强行要求对方搬离。
居住权人去世了,登记簿上还有记录,怎么办?
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把这条权利负担从登记簿上消除,避免影响房屋后续的买卖、抵押。
一句话:居住权不挡房子的买卖和拍卖,它只是跟着房子一起被接手,直到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去世才消灭。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居住权怎么设立?对买卖、租赁有什么影响与居住权可以继承吗?老人设立居住权有何影响?、拍卖成交后反悔,要承担什么责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