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会怎么认定亲子关系?在一方已经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推定主张方关于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但前提是主张方先拿出"必要证据",单方无法证明真实性的鉴定报告不算。亲子关系纠纷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我不承认,反正我不做鉴定"。很多人以为只要拒绝鉴定,对方就拿自己没办法。真相恰恰相反——法律给拒绝鉴定预设了不利后果,同时也给主张方设了一道门槛。这两点必须一起看。

一、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可以推定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需要抽取血液等生物样本,涉及人身,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配合。为了破解"不配合就查不清"的僵局,司法解释设计了针对拒绝方的规则: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注意两款的对称结构:第一款管"否认",第二款管"确认",规则方向相反但逻辑一致——谁主张、谁先举证,对方拒绝就承担不利后果。

二、前提门槛:先有"必要证据",才能谈推定

条款里"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这半句,是整条的开关。它不是"我觉得不是就不是",也不是"我随口说是就是"。主张方必须先拿出一组能初步支撑其主张的证据,法院才可能启动推定。

要准备的材料
  • 否认亲子关系一方常见的"必要证据":受孕期间双方并未同居、无性关系的证据;血型等客观医学线索;其他能动摇婚生子女推定的材料。
  • 确认亲子关系一方常见的"必要证据":双方同居或发生关系的证据、怀孕生育期间的往来记录、对方承认的聊天记录或书面材料等。
  • 若主张方连"必要证据"都拿不出,即便对方拒绝鉴定,也不能仅凭拒绝就推定主张成立。

三、边界:单方鉴定报告不算"必要证据"

不是所有"看起来很硬"的材料都能算必要证据。以单方委托、真实性与关联性都无法确认的鉴定报告,作为否认亲子关系的唯一依据,就达不到门槛。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4-2-021-001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的子女,推定丈夫为该子女的父亲,是亲子关系认定中的基本原则。父或母虽有权提起否认之诉,但应当有正当理由。一方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无法证明真实性的单方亲子鉴定报告请求否认子女与对方的亲子关系,对方不认可该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这个案子的意义在于划清界限:拒绝鉴定确实可能带来不利推定,但推定不是"无条件倒向主张方"。主张方自己拿的材料不过关,对方即使拒绝,也不能把主张直接坐实。

四、常见疑问

需要说明的是,"同意做鉴定"和"说了算"是两回事。即使一方配合,鉴定结论是否被采信,仍要审查鉴定机构资质、样本来源、程序是否合法。反过来,主张抚养费、主张继承,都可能涉及亲子关系的确认,可参考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和继承权怎么算?一并了解后果。如果打算起诉,建议先按争议焦点把材料列成清单,可参照离婚案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按争议焦点分类的完整清单。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