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失火、漏水,家庭财产保险怎么赔——先给结论:家庭财产保险保的是你自己的房屋、装修、家电、家具这些财产;一旦因为火灾、漏水等出险,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损失是别人造成的,比如楼上漏水泡了你家,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向楼上追偿;你不能「一头拿保险赔款、一头又要楼上全赔」,但从楼上已经拿到的赔偿会被相应扣减,而没获赔的部分仍然可以向楼上主张。本文讲清三层:家财险到底保什么、第三人致损时保险怎么赔、出险后你该怎么做。

⁠​‌​‌​​‌​‌‌‌​‌​‌​‌‌‌​‌​​‌‌‌​​​‌‌​‌​‌‌​​‌​‌​‌​‌‌​​⁠

一、家财险保的是你自己的财产:先懂「保险利益」

结论:你对自己家的房子、装修、家电、家具有保险利益,才能投保,出险时也要仍然有。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这条里最要紧的是两点。第一,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落到家财险上,就是你的房屋、室内装修、家用电器、家具等。第二,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也就是说,出事那一刻,你得是这些财产的权利人,保单才真正管用。所谓保险利益,就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说白了,你不能给邻居家的房子投保家财险然后自己领赔款,因为你对邻居的房子没有保险利益。反过来,只要是你自己的财产,因为火灾、漏水、爆炸等原因受损,就落在保险范围之内——具体哪些风险保、哪些不保,还是要以你手上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需要留意的是,条文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要求并不相同:财产保险看的是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没有保险利益,这一点在你买卖房屋、房屋权属变动时尤其重要。比如房子刚卖掉、已经过户,你就不再对它享有保险利益,此后再因该房屋出险,通常也谈不上由你来主张理赔。

实务中,家财险保的范围通常包括房屋主体、室内装修、家用电器、家具等;而对于地震、战争、自然损耗、日常磨损这类风险,保单里往往会明确排除。具体保什么、不保什么,以你手上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条款为准,投保和理赔前都值得逐条看清。此外,房屋出租、长期空置等情形也可能影响保障,最好提前和保险公司确认清楚。

二、楼上漏水泡了你家:代位求偿的三角关系

结论:你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赔完后可以代位向楼上追偿,你不能重复受偿,但未获赔部分仍可向楼上主张。

这是家财险里最实用、也最容易被误解的一层。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就着「楼上漏水泡了你家」这个最常见的场景,把三个关系讲清楚:

第一,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只要你投保了家财险,且水浸损失在承保范围内,就可以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不必等楼上的态度。

第二,保险公司赔付后,可以向楼上追偿。 楼上作为造成损害的第三者,本应对你负责;保险公司自向你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你向楼上主张赔偿,这就是「代位求偿」。这样你不用自己去和楼上纠缠,钱先拿到手。

第三,你不能重复受偿。 如果出险后,你已经从楼上拿到了部分赔偿,那么保险公司赔付时会相应扣减这部分金额——因为同一笔损失不能拿两次。同样,如果保险赔付不足以覆盖你的全部损失,没获赔的那部分,你仍然可以向楼上主张。

一句话记住:保险和向楼上索赔,可以并行,但不能叠加;拿过的部分会被扣减,没拿到的部分还能要。

这里还要说明两个容易混淆的点。其一,代位求偿是保险公司的权利,不是你的义务;你只需要如实向保险公司说明是否已经从楼上取得赔偿,剩下的事由保险公司去主张。其二,保险公司向楼上追偿的金额,以它赔付给你的金额为限,不会因为追偿而影响你;但如果你明确放弃对楼上的赔偿请求权,或者在保险公司赔付前就免除了楼上的责任,那么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代位,进而影响你的理赔,这一点要特别小心。

真实案例
指导案例74号 · 案号 (2012)苏商再提字第0035号

裁判规则因第三者的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的情形。保险人由此依法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给你的启示「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不限于侵权行为。 这段裁判规则明确,第三者的违约行为给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同样属于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所说的情形,保险人赔完之后可以依法向第三者代位求偿。所以楼上因自身原因导致漏水、把你家泡了,无论他那边的性质是侵权还是违约,保险公司都可以代位去找他;你要做的,是把出险情况如实说清楚、并且不要把向楼上索赔的权利放弃掉。

三、出险之后,一步一步这样做

结论:及时通知、保护现场、留好凭证、配合定损,是理赔顺利的关键。

一是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越早报案,越有利于查勘定损,也避免因为拖久了说不清损失原因。

二是保护现场、拍照留证。 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对受损现场、受损财物多角度拍照、录像,能记录损失的范围和程度。

三是保留好理赔材料。 保险合同、保单、损失清单、维修发票、购买凭证等,尽量齐全;贵重物品的发票、保修卡尤其要收好。

四是配合保险公司定损。 定损结论直接关系到赔付金额,如对定损结果有异议,可以及时提出并补充证据。

此外,如果是楼上漏水这类第三人致损,还应同时保留向楼上主张权利的证据(比如沟通记录、维修单据),这样无论走保险理赔还是向楼上索赔,都有据可依。

还有一点常被忽略:分清「修好」和「赔钱」两件事。有些保险责任是负责修复,有些是直接赔付现金;你在和保险公司沟通时,最好问清楚本次是按哪种方式处理,以及定损是按修复成本还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把这些问明白,能避免事后因为理解不一致而生出新的争议。

四、一条红线:故意造成的损失赔不了

结论:为了骗保自己放火,不但拿不到赔款,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如果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比如为了骗保而纵火,不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行为人还可能因为放火、保险诈骗等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到底构成什么罪、要不要坐牢,与本篇讲的理赔是两回事,这里只作提醒,具体认定要结合案件事实。

五、几个常见问题

结论:碰到这几个问题,回到条文就能理清。

问:楼上漏水,我可以先找楼上要钱,再找保险公司吗? 可以。但同一笔损失不能重复受偿;从楼上已经拿到的部分,保险公司赔付时会相应扣减。

问:房子出租了,租客造成的损失家财险赔不赔? 这要看保单的具体约定。租客造成损失,本身是第三人的责任,通常可以向租客主张;家财险能不能赔、赔多少,要按合同条款和责任范围判断。

问:邻居家的火把我家烧了,我该找谁? 一方面可以看自己的家财险是否覆盖;另一方面,邻居作为造成损害的第三者,本就对你负有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后可以代位向邻居追偿。

问:保险公司定损定得太低怎么办? 可以要求其说明依据,补充提供购买凭证、维修报价等材料,并及时提出异议;必要时还可申请重新核定。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家财险保的是你自己的房屋、装修、家电、家具等财产,出险后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损失是楼上这类第三人造成的,保险公司赔付后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向第三人追偿,你不能重复受偿,但从第三人已经取得的赔偿会被相应扣减,没获赔的部分仍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相关阅读可参阅房子交了钥匙还没过户,房子失火烧了谁承担损失?、楼上漏水殃及楼下,责任由谁承担?与失火罪怎么认定?一场火什么程度要坐牢。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