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员工罚款、扣工资的规定有效吗?哪些扣款合法?先给结论:企业没有对员工“罚款”的行政处罚权,以“罚款”名义扣工资的规定通常无效;但依法代扣代缴、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扣除是允许的,后者有比例和最低工资限制。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罚款”是行政处罚种类,只有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企业无权对员工罚款;

② 以“罚款”名义扣工资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员工可以要求返还;

③ 依法代扣代缴的项目(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部分、依法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不属于违法克扣;

④ 因本人原因造成单位损失、依约需赔偿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不得超过当月应发工资的一定比例,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⑤ 涉及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应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告知。

一、企业没有“罚款权”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企业不是行政机关,无权对员工“罚款”;过去企业罚款常援引的依据(如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企业再以“罚款”名义扣钱,员工有权要求返还,约束员工应通过合法的绩效考核和合同约定实现。

二、哪些扣款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但以下属于合法的扣除或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扣除的其他费用。

三、因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的扣除有上限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依约需赔偿的,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并非“想扣多少扣多少”。以江苏省的规定为例:因违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扣除后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要有依据并书面告知。

四、制度本身要合法有效

很多“罚款”“扣款”条款写在规章制度里,但只有合法有效的制度才能约束员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涉及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告知。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十七条
  •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 (一)警告、通报批评;
  •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五)行政拘留;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条依据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
  • 第十二条 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一)在试用期内;
  • (二)因用人单位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
  • (三)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
  • (四)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
  • (五)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降低工资标准。
  •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经济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避坑
  • “罚款”名目别乱用:企业没有罚款权,以罚款名义扣工资一般无效;
  • 扣款要有据:代扣要合法,损失扣除要有依据并书面告知;
  • 制度要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单方面制定的罚款、扣款条款,可能不被采信。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企业无权对员工“罚款”,以“罚款”名义扣工资一般无效;但依法代扣代缴,以及依约因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扣除是允许的,后者有比例和最低工资限制。可参阅公司规章制度没经过民主程序,能约束员工吗、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能要赔偿吗与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