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两个人一起吗?必须一起,法律明确要求共同收养。只要你有配偶,收养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决定,登记时也要共同出面。孩子进了这个家,抚养、教育和继承都是两个人的事。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一方单独以自己名义收养不符合法律规定;② 登记环节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去办,一方因故不能前往的,要出具书面委托书,并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③ 收养人还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这五项条件。

一、法律把共同收养写成了硬要求

结论: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这不是可以商量的选项。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这句话分量很重。它意味着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夫妻双方和孩子之间同时存在的。有人问配偶长期生病、不管家,能不能一方单独收养?法律没有给出这种例外,只能通过委托把手续补齐。

二、收养人还要同时过五项条件

结论:符合共同收养只是第一步,收养人还要同时满足五项条件,缺一项都不行。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五项要「同时具备」,不是满足两三项就行。「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看现有子女情况,「年满三十周岁」是硬门槛,「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和「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是登记机关重点核查的内容。

三、登记必须两个人一起到场

结论: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夫妻共同收养的要共同去办。

法条依据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四、一方去不了,走委托的路子

结论: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要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委托书须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跟着做
1

由不能到场的一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

把委托书交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办理委托书公证。

3

由到场一方带齐委托书和全部材料,共同完成登记。

口头说「我同意」不顶用,委托书必须书面,并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公证这道关。

五、一个人偷偷办会怎样

结论:有配偶却以单方名义办收养,登记环节就会被拦下,即使侥幸办成,权利状态也不稳定。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登记机关审查时通常会核查婚姻状况,已婚却说成单身,材料很容易被识破;② 收养关系牵动抚养、监护、继承一整套权利义务,单方办下来的关系日后隐患很大。

夫妻俩商量好了,配偶同意但不想去,能一方自己办吗?

不能直接办。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委托书要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配偶名下有孩子,还能共同收养吗?

要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这一项审查,具体情况要结合子女的实际状况判断,建议先到登记机关确认。

委托书写好了,是不是就不用公证?

两个路径择一即可: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一句话:只要你有配偶,收养就是两个人的事——共同收养、共同到场,去不了的那一方要用合规的委托书补上。办理流程和收养人条件可以参阅怎么办理收养?收养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没办登记只在事实上养大的另见只叫了十几年“爸妈”、没办收养登记,能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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